《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裁定「煽動」罪及兩項「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名成立,周一(9日)被重判20年監禁。記協並未有發聲明,記協主席鄭嘉如坦言是因為「沒有辦法自由地」發表自己及代表記協發表意見。
鄭嘉如昨(10日)在網上節目《珍Talk》說:「真的很遺憾,我今日沒有辦法自由地就著這個案件,發表我的個人意見或者替記協發表我們機構立場的意見,所以我們今天都沒有發出這個聲明」。她補充,過去5年傳媒界有天翻地覆的改變,自己一向都會接受任何傳媒訪問,有任何新聞自由事件都會發表意見,「我個人是很開放的, 甚麼都不怕說。但是,我今天真的不可以就著這個案件自由的發表我的想法,我想這件事都反映了現時的情況」。
被問到是否有無力感,鄭回應記協一直支援同業,如勞資問題、與公司關係的問題,或是一些採訪上遇到的困難,不只是在高調的案件發生的時候才會出聲。記協會繼續這些工作。
鄭嘉如又說,《蘋果日報》案所有已經發生了的影響,已經在5年多前體現。這件事新聞界、所有記者都很關注,即使無在《蘋果日報》工作過的人,都會看《蘋果日報》在跟進甚麼,視為競爭對手。
羅冠聰:香港民主已死
另一方面,前香港立法會議員、流亡英國的羅冠聰昨日在英國《衛報》(The Guardian)撰文,題為「黎智英的判決令我明白:香港的民主已死,而我僥倖逃脫」(Jimmy Lai's sentencing tells me this: democracy is dead in Hong Kong, and I escaped just in time)。他形容得悉判刑時「如置身夢境般不真實」(surreal),並稱如自己無在《港區國安法》實施前離港,或已與黎智英同樣下場。
羅表示,黎智英選擇留港,在政治環境壓迫之際與香港人並肩,如今其家人憂慮他或會死於獄中,並指「這種懲罰的厚顏無恥和惡意令我無比憤慨」,判決的政治目的昭然若揭,中港政府以此壓制批評聲音,「而且他們成功了:本應是個人權利和政府權力濫用監督者的公民社會和本地傳媒,對審判的批評卻集體噤聲」,監察角色近乎失效。
文章引述判詞指,黎智英對中共懷有「瘋狂仇恨」等,並指黎創辦的《蘋果日報》「毒害讀者思想」、散播「惡毒言論」。羅認為在司法文件中,上述措辭極罕見,像政治表態多於法律論證。
羅稱在現時的香港,政治意識本身已構成風險。即使用隱喻方式批評政權,亦可能被控「煽動」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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