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韓國搞笑藝人朴娜萊深陷霸凌與非法醫療等疑雲,爭議持續擴大。韓國演藝經理人協會(以下簡稱:演經協)附屬特別機構——獎懲調整管理委員會於17日發表聲明,該事件已破壞演藝產業秩序,並呼籲相關部門進行徹底調查。

演經協在聲明中表示:「朴娜萊的行為已擾亂大眾文化藝術產業之善良風俗與秩序,並阻礙產業發展,以及對整體娛樂產業造成混亂與重大影響,對此深表憂慮與遺憾。」並指出「已透過國民申訴平台就朴娜萊涉嫌特殊傷害、違反醫療法與大眾文化產業法等向相關偵查機關提出告發。」

聲明共指出四大問題。首先,演經協指出,朴娜萊被質疑在未登記為大眾文化藝術企劃業的情況下經營公司,且未與經理人簽訂正式勞動契約、未投保四大保險,相關行為恐違反《大眾文化產業發展法》。依規定,未登記即營業者,最高可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兩千萬韓圜以下罰款。對此,演經協已要求主管機關依法查明,並要求當事人提出說明、配合調查。

其次,對於前經理人提出的指控,包括要求其從事與工作無關的事務、長時間待命,以及在過程中遭受不當言語對待,甚至受傷等情形。演經協表示:「若屬實,朴娜萊應就事實明確說明並正式道歉。演藝人與經理人應為合作夥伴,任何『甲方霸凌』皆為業界惡習必須根除。若相關行為被證實屬實,將在可行範圍內採取所有強力措施應對。」

第三,聲明中亦提及,朴娜萊被質疑接受無照人士施打針劑、點滴等非法醫療行為,延伸至開立精神性藥物的爭議。相關情節恐涉及違反醫療法,演經協表示,已要求偵查機關必須徹查並要求當事人作出說明。

第四,在財務方面,演經協提到:「前經理人主張,因公墊付之各項費用、餐飲與酒類採購費未獲支付。若屬實,等同拖欠工資或不當得利,性質嚴重,將依法嚴正處理。」另有指控稱,公司資金疑似流向前男友個人用途,涉及大額金流問題。對此,演經協表示,若查證屬實,將屬於公款私用的侵佔行為,應由相關部門徹查。

最後,演經協表示:「本案反映出在缺乏有效制衡機制下,當明星行為不當,往往引發更大的社會影響。演藝人因大眾關注而獲得收益,更應負起公眾人物之責任。」並強調「以此案為契機,重新建立演藝人與經理人之間的健全關係,進一步提升韓國娛樂產業的透明度與制度完整性。」

獎懲調整管理委員會為演經協於2009年成立的常設特別機構,主要負責協助演藝產業內部紛爭的協商、調整與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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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每位救援者致敬 
願香港人彼此扶持走過黑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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