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2月,蒙冤35年、時年53歲的農民周永剛終於以無罪之身走出法院。近日,周永剛拿到了賠償。周永剛的辯護律師孫闊表示,他下一步將申請啟動對與其冤案有關的辦案人員的追責。

周永剛1970年3月出生,是內蒙古赤峰的一位普通農民。1988年7月1日,當地一對18歲的姐妹在村外的草原遇害。時年18歲的周永剛因最先發現屍體,就被警方列為嫌疑人,並在同年8月因涉嫌強姦和故意殺人的罪名被捕,後被當地法院判處死緩。那時,他和妻子剛剛完婚5個多月,且妻子已懷有身孕。

在服刑期間,周永剛不斷申訴,為了給周永剛洗刷冤屈,其家人也不停地去呼和浩特、北京等地四處申訴。據不完全統計,周永剛家人買的汽車票有337張、火車票461張。

2009年12月5日,經過多次減刑後,周永剛獲釋,此時他已經服刑21年4個月零4天。

出獄後,他一邊打工掙錢養家,一邊申訴、尋找真兇線索。2018年5月,在律師的幫助下,周永剛再次向法院提出申訴。

內蒙古檢察院複查後提出了再審建議,內蒙古高院最終於2023年12月20日宣判稱,案件證據不足,不能夠形成完整的證據鏈,不能就此得出那些所謂的證據就是周永剛所留,且周永剛供述的一些作案細節描述和現場勘查情況不符合等。內蒙古高院撤銷了原審判決,改判周永剛無罪。

然而,從1988年周永剛被判決入獄,到2023年內蒙古高院再審宣判無罪,整整過去了35年,他才得以洗刷冤屈。

2024年5月,周永剛向內蒙古國賠委遞交了《國家刑事賠償申請書》,要求經濟賠償之外,還要求責任方在內蒙古範圍內公開為其消除影響、賠禮道歉、恢復名譽。

2024年12月,周永剛和內蒙古高院就賠償問題達成調解,共計獲得賠償金580萬元(人民幣,下同),這成為目前國內冤錯案中最高的賠償金額。

周永剛的代理律師孫闊近日向大陸媒體記者證實,上周周永剛已拿到賠償金。同時,孫闊律師透露,周永剛下一步將會申請對辦案機關有關人員進行追責。

對此,官媒大肆報道周永剛獲得賠償一事,稱「坐牢21年,周永剛獲580萬元國家賠償」。此消息在網上引發熱議。

許多網民質疑,「新聞標題搞錯重點了吧?核心問題是冤假錯案,缺乏證據仍被認定為有罪。」「35年啊,他就是去打零工也不止掙這麼點吧,而且一生的一小半,還是最黃金的時候就被關在監獄裏,真的能撫平他的傷口嗎?」

還有網民表示同情,「慘呀,18歲正是好時光。」「應當追究審判人員和檢察人員法律責任。」「對。只有對公職人員違法行為追責才能防範冤案。」「換作在老美,起碼千萬美元賠償。」

但也有網民擔心,「追責難,總有理由推脫!」「杭州屈打成招的女『神探』還在位置上呢,沒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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