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6日,有關中國國家男子足球隊原主教練李鐵的詞條再次登上了微博熱搜榜首。
12月13日,李鐵被以受賄罪、行賄罪、單位行賄罪、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對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罪數罪併罰判處有期徒刑20年,正式轉入監獄服刑。目前尚不清楚李鐵會在哪個監獄服刑。
李鐵被判後,有網民調侃其「進不了龍門,卻可以進囚門」;而對於其在監獄的生活,也有網民提出疑問「監獄是否可以踢球」。
還有網民表示,不知跟「李鐵案」有關的同案犯到底有多少人,如果數量夠多,說不定能湊成一支球隊;還有網民跟帖表示,「當你發現中國足球圈有一個李鐵的時候,說明中國足球圈已經有一窩李鐵了」。
對於李鐵是否能在監獄中繼續足球特長,日前,安徽監獄的官方帳號發布影片回應稱,監獄裏是可以踢球的,但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地點,在監獄警察的監督下進行。
李鐵1977年出生於遼寧省瀋陽市,原為中國職業足球運動員、中國國家男子足球隊主教練。
2022年11月26日,官方通報,李鐵涉嫌嚴重違法,接受調查。去年8月,李鐵受賄案被起訴。
今年3月28日,李鐵案一審開庭,整個庭審持續了長達12個小時。
李鐵案總涉案金額近1.2億(人民幣,下同)。
據指控,2019年至2021年,李鐵利用擔任中國國家男子足球選拔隊主教練、中國國家男子足球隊主教練職務上的便利或者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相關單位和個人在球員入選國家隊、贏得比賽、簽約俱樂部等事項上提供幫助,非法收受他人給予的5089萬餘元。
2019年,李鐵為當選男足國家隊主教練,請託他人提供幫助,後於2020年給予他人100萬元。
2019年李鐵在武漢卓爾職業足球俱樂部有限公司任職期間,為謀取當選男足國家選拔隊主教練、提高卓爾俱樂部影響力等利益,與該俱樂部負責人商定,請託他人提供幫助,該俱樂部給予他人200萬元。
2017年至2019年,李鐵利用擔任卓爾俱樂部總經理、主教練職務上的便利,為河北華夏幸福足球俱樂部有限公司在球員轉會、贏得比賽等事項上提供幫助,先後收受華夏俱樂部給予共計2675萬元。
2015年至2019年,李鐵先後在華夏俱樂部、卓爾俱樂部任職期間,為贏得比賽或獲得有利比賽結果,與俱樂部負責人商定,請託其他足球俱樂部在比賽中配合或者消極比賽,華夏俱樂部、卓爾俱樂部給予相關人員錢款共計3905萬餘元。
李鐵被調查引發中國足壇大地震,至少十幾名中共體育系統中國足協系統的中高層官員先後落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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