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基國際幼稚園(烏溪沙)早前爆出賄賂風波,其中14人被控向該校前行政主任提供賄款以獲取學童入學資格,案件今日(14日)西九龍法院(借代區院)審訊,被告否認控罪。控方在庭上展示時任行政主任與其中一名家長的WhatsApp通訊記錄,顯示可以為其兒子「插隊」。

涉案家長被控在2018年9月至2021年8月期間,在不同地點向該校前行政主任林珍妮提供2萬至20萬元不等的賄款。林珍妮早前已承認4項代理人接受利益及5項串謀使代理人收受利益罪,並將於本案中作供指證其他被告。

本案涉及13名家長,包括兩對夫婦和9名家長,以及一名家長的生意伙伴,包括蔡慧妍、李俊朗、林泯希、張珈銘、徐惠謙、江靜雯、黃詠雯、劉映均、馬賢文、李洁冰、黃美雪、麥偉琪、朱霜叶及蕭裕邦,年齡介乎33至45歲。他們被控至少一項串謀代理人接受利益罪,部分控罪涉及多於一名被告。其中一名被告江靜雯,另被加控煽惑代理人索取利益罪。

控方指,被告希望藉此提高子女的錄取機會,即使有些學童未能通過面試。該校的招生政策將申請人分為5個類別,員工子女、在校生兄弟姐妹、債券計劃提名人、舊生子女和其他申請人,錄取優先順序依次遞減。涉案學童均屬於「其他」類別,部分學童已通過面試,但由於學位已滿而被列入候補名單。

案情指,部分被告曾向林珍妮查詢如何提高子女的錄取機會,林珍妮表示可以將申請表格上的優先權由「其他」改為「舊生」,並要求家長支付賄款。部分家長更在交予賄款時,附上蛋糕、蘋果批等禮物。林珍妮與其中一名被告劉映均的WhatsApp通訊記錄顯示,林珍妮曾向劉映均表示曾為其兒子「插隊」。

自2018年9月起,林珍妮告知涉案家長可安排子女入讀幼兒班,但要求他們支付2萬元現金。隨後她逐步提高金額,向家長索取5萬或10萬元,家長們均表示同意。家長李洁冰曾建議支付50萬元,但林珍妮最後僅收取10萬元。

另有家長劉映均在協助馬賢文時,表示可以透過「後門」以少於購買債券的金額入學,並在聯繫林珍妮時稱其要求30萬元,林珍妮最終退還了多出的20萬元給劉映均。

林珍妮曾與家長在商場、餐廳、地鐵站、住家及公共女廁等地方交接現金,並有多名家長贈送蘋果批、蛋糕以及泰國紀念品。2021年2月,英基的內部審計人員劉嘉敏發現林珍妮在處理案件時違反了學校的取錄政策,並於同月4日將其解僱。林珍妮於2021年4月14日被捕,並在警誡下承認了犯罪行為。

案件編號:DCCC 703/2022、DCCC 603/2023(合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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