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前日(31日)拘捕一名42歲中國大陸男子,涉嫌與本年10月起在屯門發生的3宗爆竊案件有關,爆竊地點主要為低密度式及低層私人住宅單位,損失金額達147萬元。他目前正被扣留調查,調查方向包括疑犯是否涉及其他同類型案件,以及其同黨身份和失物的去向。
屯門警區刑事部署理總督察陳學麟今日(2日)在記者會表示,今年10月,屯門區出現多宗專門針對低密度及低層的私人單位的爆竊案。其中兩宗發生於10月20日和26日,住戶報案指其住所的窗戶被硬物撬開,單位內有被搜掠的痕跡,財物被盜。失竊物品包括現金、手錶及珠寶首飾等,兩宗案件總值損失約135萬元。
警方經情報調查及分析大量閉路電視片段後,鎖定該爆竊集團的犯案手法及目標。該爆竊集團會於晚上至凌晨時分,針對區內山邊附近的低密度及低層的單位,經圍欄進入屋苑範圍後進行觀察。確定單位無人後,其中一名同黨會在樓下或山邊位置負責「睇水」。另一名同黨則會攀爬大廈外牆的喉管,到達目標單位後,利用鐵筆或螺絲批等工具撬開窗戶入屋爆竊。得手後,他們會沿原路逃離現場。
10月31日晚上,警方青山分區特遣隊展開反爆竊行動,期間發現一名男子形跡可疑,在案發大廈平台附近徘徊。警方立即展開追捕,成功截停該名男子,並在其背包內搜出金器、現金、鑽石手飾等總值約12萬港元的贓物。警方同時在其身上搜出相信用作犯案的螺絲批及其他工具。
經調查後,發現該名男子在被捕前,剛在該屋苑一個低層單位進行爆竊。該名大陸男子報稱無業,身上並沒有任何身份證明文件,警方以「爆竊」及「未能提供身份證明文件」罪將其拘捕,目前正被扣留調查。案件交由屯門警區刑事調查隊第8隊跟進,調查後相信他與10月20日及26日兩宗爆竊案有關,調查方向包括疑犯是否涉及其他同類型案件,以及其同黨身份和失物的去向。
警方重申,爆竊是嚴重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判處監禁14年。而近日天氣開始轉涼,市民在家中可能會打開窗戶,故提醒市民外出用膳或旅遊時,必須鎖好門窗,或考慮安裝窗花。此外,應避免在家中存放貴重物品,以免賊人有機可乘。如發現任何可疑人物,應立即通知警方。@
------------------
【不忘初衷 延續真相】
📰周末版復印 支持購買👇🏻
http://epochtimeshk.org/stores
🔔下載大紀元App 接收即時新聞通知
🍎iOS:https://bit.ly/epochhkios
🤖Android:https://bit.ly/epochhka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