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今月19日至26日期間展開行動,針對加密貨幣相關的騙案及洗黑錢活動,以「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及「洗黑錢」罪拘捕18男7女,年齡介乎19至65歲,共牽涉39宗騙案,涉及款項超過720萬元。

黃大仙警區刑事部高級督察麥寧峰表示,留意到加密貨幣相關案件,包括真正涉及加密貨幣及訛稱涉及加密貨幣佔整體騙案7%,情況令人關注。警方日前展開行動成功瓦解一個專門利用加密貨幣洗錢的本地犯罪集團,拘捕25人,當中18男7女,年齡介乎19至65歲,相關人士報稱職業為侍應、地盤工及無業等。

被捕人士包括一名集團主腦,三名骨幹成員,以及21名傀儡戶口持有人。他們分別干犯「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及「洗黑錢」罪。警方同在集團主腦住所撿取20部電子設備,及兩個相信與案件有關的加密貨幣冷錢包,涉及款項約為721.5萬元。

經分析,警方發現上述洗錢集團涉及全港至少39宗相關案件,集團由2023年5月開始運作,利用傀儡資料同時開設銀行戶口,以及加密貨幣交易所戶口。骨幹成員分工明細,透過詐騙騙取受害人將錢存入指定傀儡銀行戶口,骨幹成員隨即在同一傀儡所開設的加密貨幣平台戶口,在平台進行買賣,利用犯罪得益購買加密貨幣。然後再由其他骨幹成員將相關加密貨幣,透過平台或冷銀包,轉移予集團主腦。警方亦發現集團以空殼公司,在加密貨幣交易所平台開設賬戶,進一步隱藏身份,加大執法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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