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管局港島東聯網基層及社區醫療服務總監康佩玲涉採購時「搬龍門」,更改項目規格及泄露機密資料令友人獲優勢中標。兩人被控「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等4罪,今日(9日)於東區裁判法院再訊,兩人不認罪。案件暫排期於12月2日進行預審,期間兩人續准保釋。

首被告為康佩玲(59歲),據悉已被停職,她被控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控罪指,康佩玲於2021年5月20日至2021年12月22日期間,身為醫管局港島東聯網基層及社區醫療服務總監,在擔任公職期間無合理辯解而蓄意作出不當行為,即於「為醫管局港島東聯網醫社合作研討會(十五)網頁提供病人參與及教育動畫系列製作服務」的採購程序中更改項目規格,惠及投標者陳立怡;及向陳泄露康藉其公職所獲資料,以便利陳獲判授該項目。

康佩玲另被控兩項「代理人意圖欺騙其主事人而使用文件」,控罪指康作為代理人,分別於2021年11月30日及2021年12月14日,意圖欺騙醫管局而使用一份利益衝突申報表,及在要項上載有虛假陳述,即她在處理涉時項目時沒有須披露的利益衝突,而她明知意圖用以誤導醫管局。

次被告陳立怡(48歲)則被控一項協助、教唆、慫使或促致另一人干犯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她被控於2021年5月20日至2021年12月22日期間,協助或教唆康佩玲,在擔任公職期間無合理辯解而蓄意作出不當行為,即於採購時更改涉事項目規格,以便利陳獲判授該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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