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邯鄲中院8月22日消息稱,遼寧省大連市政協原黨組書記、主席郝宏軍受賄案一審開庭,其被指控受賄7498萬餘元人民幣。

郝宏軍被指在2006年1月至2023年新年前,利用擔任遼寧省營口市副市長、市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等職權,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銀行股份購買轉讓、工程承攬、商品銷售、案件處理、職務晉陞等事項上提供幫助,直接或間接非法收受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7498萬餘元,被以受賄罪追究刑事責任。

上述內容顯示,郝宏軍受賄經歷長達17年,甚至在其落馬不久前的新年仍在受賄。

今年62歲的郝宏軍,曾在遼寧公安、紀檢系統工作,擔任過遼寧阜新市公安局局長,營口市副市長、市公安局局長,撫順市委常委、市紀委書記。

2016年6月,郝宏軍任大連市委常委、市紀委書記。2018年1月,他擔任大連市監察委員會主任。

2019年12月,郝宏軍履新遼寧省紀委,擔任過遼寧省紀委副書記。2022年1月,郝宏軍當選為大連市政協主席。

2023年2月5日,郝宏軍任上落馬。同年7月,郝宏軍被「雙開」。8月被逮捕,12月被提起公訴。

郝宏軍是五天內被逮捕的第三隻「老虎」:在之前的8月10日,山東省青島市政協原黨組書記、主席汲斌昌被逮捕;8月11日,湖南省政協原黨組成員、副主席易鵬飛被逮捕。

據明慧網報道,郝宏軍任職阜新市和營口市公安局長期間,積極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海外「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發出通告,追查郝宏軍的相關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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