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團體今日(23日)發表《數碼平台工作者-權益保障問卷調查》報告,指現時數碼平台工作者的權益保障不足,促請平台公司加強團體人身保險的補償額,以及建議政府考慮立法,強制平台公司為工作者繳交強積金等。

港九勞工社團聯會(勞聯)及香港運輸物流業工會聯會(港運聯)於2024年5月至7月期間進行調查,以收集平台工作者對自身權益保障相關的意見,共收回357份有效問卷。受訪者涵蓋多個年齡層及從事不同的平台公司,問卷受訪者均曾經或現時是平台工作者他們主要從事食物送遞和貨物送遞工作,其中較多受訪者任職平台的食物送遞員。

調查發現,有10%受訪者表示曾經在工作期間受傷,但平台公司未有作出任何工傷補償;亦有6%受訪者就表示受傷後有獲得平台公司補償,但不滿意補償內容;另有7%受訪者表示滿意從平台公司獲得的補償。

此外,54%受訪者認為平台公司為送遞員購買的團體意外人身保險保障是不足夠、66%受訪者較關心工傷保障、過半數受訪者均希望平台公司提供惡劣天氣額外津貼(59%)和最低工資收入保障(52%)等。

團體指出,超過五成受訪者均為平均工作日數達4天或以上、每日平均工時亦有6小時或以上,惟平台工作者在工時、工序和工作方式都受到平台公司制度和演算法控制,實施上傾向處於受僱與自僱之間。目前不少國家和地區都有推出新政策,進一步規管數碼平台公司和保障平台工作者的權益。

例如在大陸就明確規定平台須確保外賣送餐員所得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並應支持其外賣員參加社會保險等。而新加坡近年亦推行平台工作者與一般僱員的工傷保障權益看齊、平台公司要為旗下工作者繳交公積金、以及將平台公司與工友代表的談判規範化,增加工友在待遇方面的議價能力等。

勞聯及港運聯認為數碼平台工作者是新興經濟模式下的勞動者,認為政府有責任確保平台工作者獲得適當和合理的保障。團體提出多項建議,包括清楚定義平台工作者的僱傭性質、提升團體意外人身保險的補償額、要求當局研究立法,強制平台公司要為旗下工作者繳交強積金、以及建立由平台公司、工會和政府代表組成的三方工作小組,讓平台公作者能夠與平台公司平等對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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