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名國際人權律師大衛麥塔斯(David Matas)表示,美國眾議院最近通過的《法輪功保護法案》,既可增強公眾對中共迫害法輪功的認識,又能用來制裁施加迫害的責任人。

麥塔斯在接受新唐人電視台採訪時表示,《法輪功保護法案》是一項重要的法律,「首先,它提高人們對(迫害)問題的認識;第二,它能以實際行動應對(迫害)問題。」

他說,美國有一項人權制裁立法,也可稱為「馬格尼茨基法」。政府已收到過提案,要求根據《馬格尼茨基法》,列出在中國涉及非法器官移植的相關人員名單。當時,相關提案一直沒實施。

「根據該項專門針對此類虐待行為,並包含制裁條款的法律(《法輪功保護法案》),我預計將會有制裁實施。」他說。

制裁會產生重大影響

麥塔斯是2008年加拿大勛章得主。他因為參與獨立調查中共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的指控,2009年獲國際人權協會(IGFM)人權獎,並成為2010年諾貝爾和平獎候選人。

法輪功是1992年5月13日由創始人李洪志大師從中國長春傳出的佛家上乘修煉大法,在中國大陸有上億人修煉,身心受益,並獲得各國政府及組織數千項的褒獎。1999年7月20日,中共黨魁江澤民因一己之私,發起了對法輪功學員的殘酷鎮壓,包括活摘法輪功學員的器官進行移植牟利。

經過深入調查,2011年5月,麥塔斯和加拿大資深政治家、前亞太司司長大衛喬高(David Kilgour)出版了《血腥的活摘器官》一書,書中收集了52種不同的證據,證實活體摘取法輪功學員器官行為的真實存在,即中共經營著滅絕人性的「人體超市」。

麥塔斯表示,美國眾議院通過的《法輪功保護法案》,對參與這項罪惡的人會起到震懾的作用。

「制裁會產生重大影響,因為在中國,肇事者顯然是濫用器官移植的人、是參與移植系統的人。」他說,「這些人非常重視與國外的聯繫,包括參加會議、發表論文、進行交流等。制裁所做的事,就是切斷他們與世界各地專業人士的聯繫和溝通。」

中共一直在掩蓋,並否認活摘法輪功學員的器官做移植用途。麥塔斯說,美國的該項立法,反駁了中共的說辭,也打擊了那些參與濫用器官移植者與海外的聯繫。「所以我認為,這是嘗試結束這種濫用行為的重要手段。」

目前已有約20個國家制定了此類法律,包括加拿大在去年通過的一項法律。該法律對在中國或其它國家參與器官移植濫用的人進行處罰;如果他們不是加拿大人,則禁止他們入境加拿大。

麥塔斯說,美國的法律與這種法律模式不同,它是一項有針對性的制裁性法律,不是起訴性法律。「我認為兩者都很重要,兩者都很有用。」

「我認為,美國的這項立法,可以發揮某種領導作用,不僅是在立法方面,它還能動員有《馬格尼茨基法》的國家,讓此法適用於器官移植濫用者。」他說,「因為一旦美國開始根據其立法(《法輪功保護法案》)列出可制裁的人,它就會鼓勵其它國家,使用《馬格尼茨基法》來制裁同樣的人(器官移植濫用者)。」

《法輪功保護法》能使其他受迫害人群受益

「我們看到的情況是,中共大規模殺害良心犯以獲取器官的行為始於法輪功學員。」麥塔斯說,此前,在維吾爾族和藏族人中,也發生過類似的案例,但數量很少。自2017年以來,從新疆運出器官,用於中國各地的移植案例開始增多。

「如果沒有先前對法輪功學員的大規模殺害,在新疆大規模殺害良心犯以獲取器官的事就不會發生。」他說,「中共對法輪功學員的大規模屠殺(活摘器官),不僅建立了一種思維模式,還建立了一個專門的系統,包括移植醫院、醫院的移植部門、更多的床位、更多的工作人員等等,使它變成了一個需要不斷餵養的巨大怪物。久而久之,法輪功學員的數量不夠了,維吾爾族人就成了受害者。」

麥塔斯說,中共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手段,也用來迫害其他人群。其實,對法輪功學員的保護法律,對其他人群也會有用。

「因為一旦在中國的那些肇事者,因活摘法輪功學員的器官而受制裁,就會發出一個訊息:涉足摘取良心犯器官的人,都將受到制裁,無論良心犯是甚麼人。」他說,這些肇事者可能不會因《法輪功保護法》而受到制裁,但他們可能會因《馬格尼茨基法》受到制裁。

「所以,我想說,它(《法輪功保護法案》)對扭轉發生在中國的這一暴行(活摘器官)具有普遍的積極作用。」麥塔斯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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