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1日,中國足球協會職業聯賽理事會執行局原局長、中超聯賽有限責任公司原董事長馬成全因受賄、利用影響力受賄,被判11年3個月,處罰款80萬元(人民幣,下同)。近日多名已落馬足壇官員獲刑。
湖北省崇陽縣法院一審判決,馬成全因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10年6個月,並處罰款70萬元;以利用影響力受賄罪,判處其有期徒刑2年,並處罰款10萬元,執行有期徒刑11年3個月,並處罰款80萬元。
馬成全曾是中國足協聯賽部副主任、主任,於2014年8月起接替于洪臣出任中超公司董事長;2018年2月卸任,改任中超公司顧問。2023年4月28日,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調查。
李毓毅、馬成全、于洪臣是連續三任中超公司董事長,目前三人均已獲刑。于洪臣已於今年3月因受賄罪被判13年;8月19日,中國足球協會原副主席李毓毅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11年,並處罰款人民幣100萬元。
8月19日至20日兩日,多名落馬人員分別獲刑。
除李毓毅以外,8月20日,中國足球協會競賽部原部長黃松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七年,並處罰款人民幣六十萬元;
同日,成都市足球協會原主席兼秘書長、中國足球協會執委會原成員辜建明,因貪污、受賄、單位行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6年,並處罰款40萬元;
武漢市足球運動管理中心原主任、武漢市足球協會原常務副會長、秘書長付翔,因貪污、受賄、行賄、單位行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1年,並處罰款14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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