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日,YG娛樂證實,公司已將旗下人氣男團BIGBANG成員GD(G-DRAGON/權志龍)的藝名商標權讓送給GD。

據「10asia」報道,YG娛樂認為,GD對YG娛樂來說已是極具象徵性的藝人,而「G-DRAGON」這個名字本身就具有其本人的認同感,便決定將商標權讓送給他。因此,離開YG娛樂的GD今後仍能夠繼續以「G-DRAGON」為藝名自由地進行個人活動。

報道還談及,YG娛樂認為將商標讓給GD,才能將此商標的附加價值提到最高,而這次YG娛樂是以無償的方式將商標讓送給GD。

該報道公開後,YG娛樂也向多家韓媒證實,公司確實已將「GD」、「G-DRAGON」等商標名送給他。

另外,此前GD已多次表示,他將於今年下半年推出新作回歸樂壇。因此屆時他仍能以GD為名進行個人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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