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共暴徒胡愛民2020年至2021年屢次攜同夥毀壞香港法輪功真相點,早前已被定罪判刑,但提出上訴。高等法院原訟庭暫委法官姚勳智繼上月駁回一單上訴後,今日再駁回另一單上訴,指原審裁判官判囚15周已屬寬大處理。
案件發生在2021年4月3日,胡愛民連同2名同夥先後破壞黃大仙、旺角的法輪功真相點。九龍城裁判法院裁判官梁雅忻在2023年裁定2項「刑事毀壞」罪名成立,判胡愛民即時監禁15星期,另一名同案被告周永林認罪獲減刑,判即時監禁9星期。胡愛民和周永林也須分別向受害人賠償2,300元。
代表胡愛民上訴的大律師在陳詞中表示,雖然胡愛民在刑事毀壞案件發生時都在場拍攝,但是沒有親自動手破壞,也沒有在現場說任何鼓勵的話,未有足夠證據證明胡與另外兩人共同犯案。
姚官表示,上訴人說法不成立。警方檢獲胡愛民的手機,顯示他在案發前一晚發WeChat訊息「明天搞全港法輪功,想人自行出頭,你支持不」,訊息中「明日」正是案發當日,而且直接指出「搞全港法輪功」、「想人自行出頭」,還問誰支持,訊息與刑事毀壞案件直接相關,並非如上訴方所說僅表達對法輪功不滿。胡愛民手機中還有32條與被告周永林的通話紀錄,而周永林就是案件中親自動手破壞的黑衣人。姚官引述原審裁判官判詞,指胡愛民在案件中參與預謀,屬於主導角色。
姚官也指,案件證據包括多段閉路電視錄像及案發現場照片、影片等,顯示胡愛民在案發後與親自動手破壞的黑衣人、白衣人前後腳離開,並在餐廳同枱吃飯,胡還與白衣人招手,與他分享手機畫面。這些行為均在案發後短時間發生,應該與案件作整體考慮。考慮到以上證據的累積效應,唯一的合理推論就是胡與另外兩人共同犯案,各司其職,一起進行刑事毀壞。
姚官同樣駁回胡愛民對刑期的上訴。姚官指,胡愛民與他人共同犯案,且在前一晚已經預謀犯罪計劃,並在案件中有主導角色,加之在鬧市中公然犯案,判囚15星期已屬寬大處理。
胡愛民在2020年至2021年多次破壞法輪功真相點,涉及兩宗案件。另一宗案件上訴已經在今年6月20日被姚官駁回,涉及2020年5次毀壞香港法輪功真相點,原審判刑2星期、緩刑30個月。胡愛民早前也有4次刑事定罪紀錄,包括暴力犯罪以及賭博被罰款等。
法輪功學員:善惡有報 回頭是岸
案件受害者之一、法輪功學員黃先生今日也有到庭旁聽。他在案件審訊期間作供,指當日他在黃大仙廣場附近煉功,並展示橫額、展板,兩名暴徒突然用刀割爛他的展品並噴漆毀壞。他對本報記者表示,法官駁回上訴是正確的,結果是意料之中。他表示,他在街頭講述法輪功受中共迫害的真相,屢遭親共暴徒滋擾、威脅,甚至有暴徒出手打人。他認為本案判刑具警示作用,呼籲幫中共迫害法輪功的人不要再作惡,回頭是岸。
黃先生說:「我們相信善惡有報,人在做,天在看,希望這些人收手,不要再幫中共做壞事。」
美國務院報告提及本案
案件也受到國際輿論關注。今年6月26日,美國國務院發表《2023年全球宗教自由報告》,有關香港的章節提及本案判刑結果,並指出香港法輪功學員受到中共相關組織騷擾。
香港法輪功學員和平抗議中共迫害,長期遭中共外圍組織以及黑幫暴徒攻擊。在本案發生前後一周內,全港至少有6個法輪功真相點共受到十餘次破壞。警方其後拘捕8人,其中6人被定罪判刑。本報記者當時從警方消息人士得悉,涉案者大部份具有黑幫背景。
2021年4月12日,即本案發生後9日,印刷香港《大紀元時報》的印刷廠遇襲,印刷機器及電腦被毀,警方至今尚未破案。同年5月11日,香港法輪佛學會會長梁珍遭暴徒當街持棍毆打,多處瘀傷,警方其後拘捕一人,但稱未有足夠證據起訴。
另一宗較受矚目的案件是2019年9月,法輪功學員廖女士與警方開會討論10月1日遊行後,被暴徒毆打致頭破血流。負責「把風」的22歲男子柯衍湛2022年因「有意圖而傷人」罪被判囚2年9個月。
法輪功反迫害25年
今年7月20日,中共迫害法輪功已經25周年。中共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等暴行受到國際譴責。就在上月25日,美國國會眾議院通過了《保護法輪功法案》,法案實施後將制裁中國境內參與活摘器官的人員。
法輪功由創始人李洪志先生在1992年公開傳出,包括五套功法,同時以「真、善、忍」指導修煉人提升道德。32年來,法輪功洪傳全世界,主要著作《轉法輪》被翻譯成四十多種語言。
案件編號:HCMA260/20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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