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電訊公司前經理今日(19日)在高等法院承認隱瞞利益衝突,詐騙該電訊公司向被告母親擁有的供應商,批出總值逾3,000萬港元的採購訂單,並支付逾1,600萬港元服務費。案件押後至明日求情及判刑。

案情透露,被告張倬敏(46歲)被告於2014年11月獲電訊盈科有限公司(電訊盈科)附屬公司PCCW Services Limited (PCCW Services)聘用,任職電訊盈科另一間附屬公司PCCW Solutions Limited (PCCW Solutions)網絡服務小組的經理。

高雲長安有限公司(高雲長安)獲被告建議,於2016年1月起被列入電訊盈科及其附屬公司的認可供應商名冊。於2016年1月至2017年7月期間,被告致使PCCW Solutions向高雲長安發出29張採購訂單,總值共逾3,000萬港元;高雲長安其後獲PCCW Solutions支付約870萬港元及約99萬美元。

廉署調查發現,被告母親自2014年8月起成為高雲長安獨資董事及股東,但被告從沒有向僱主披露其母親於高雲長安的利益。

被告負責為PCCW Solutions就該29張採購訂單索取報價,並在公司付款前確認相關服務已完成。廉署調查發現,被告曾使用看來是其它公司發出的虛假報價單,令高雲長安成為報價最低的投標公司從而取得相關訂單。此外,被告更多次以書面向PCCW Solutions確認自己在相關採購中沒有任何利益衝突。

調查亦發現,高雲長安從沒有就該29張訂單向PCCW Solutions提供任何服務,該等服務本身已由其它服務供應商提供,或由PCCW Solutions運用內部資源進行。

被告今日承認一項欺詐罪名。法官杜麗冰將案件押後至明日求情及判刑。被告母親李寶美則於早前獲控方撤銷一項「洗黑錢」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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