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家庭主婦2021年底因感到胸口痛被送到瑪嘉烈醫院,留院至翌日離世,死因庭今(5日)進行第3日聆訊。法庭延聘的專家證人、心臟專科醫生范瑜茵表示,死者死因是急性主動脈撕裂帶心包積血,死亡率達54%,並非常難診斷。不過她指出,如果病人上房後,院方有心臟專科醫生協助檢查,結果可能會不同。
范瑜茵供稱,急性主動脈撕裂極罕有,歐美每10萬人只有3至6宗,兩成人未送院便死亡。患者未能接受治療的情況下,死亡率每小時會上升3至4%,26%患者在6小時內離世、半數患者在24小時內離世。
范指出,急性主動脈撕裂症狀為嚴重胸痛、氣喘、頭暈、四肢癱瘓等,與冠心病、血管栓塞、中風等常見疾病相似,非常難診斷,要靠心臟電腦掃描和超聲波。
未有即時照心臟超聲波
范估計,事主送院時有嚴重胸痛,在上病房時轉為有上腹痛、胃漲氣,或已出現心包積血,但病徵改變不是非典型情況。另外解剖報告顯示,死者血管撕裂範圍較小,令斷症更困難,范強調是很難診斷。
范分析,急症室醫生陳宇泰曾經為事主驗血、檢查心電圖、量度左右臂血壓、處方脷底丸,是認為事主有心血管問題,但無進行心臟電腦掃描或超聲波。范認為醫生須保持高度懷疑,保持頻密監察,或會有幫助。
事主上病房後,內科醫生何皓琳的診斷方向改為腸胃問題,但仍然懷疑事主有心臟問題,建議考慮照心臟超聲波,但是並無即時進行。范認為或與當時夜深有關,並質疑醫生沒有繼續了解事主胸痛的原因,上房後未有繼續檢查心臟問題,認為如果當時找心臟專科醫生協助,結果可能會不同。
就是否應安排心臟實時監測儀器,范認為要視乎醫院的資源和人手。
死者丈夫:好不幸
死者丈夫孫智聰結案陳詞時,感謝法庭、證人、專家令他了解太太為何離世,但懷疑如果能及早醫治,一定存活機會,形容對家屬而言是「好不幸」。
他建議醫管局投放資源,培訓醫護人員對主動脈撕裂的認知及警覺,院方並應進行心電圖檢查、檢驗心臟酵素、安排實時心臟監測儀器。
代表醫管局的大律師馮國礎,承接范瑜茵的觀點,認為安排心臟監測儀器涉及資源問題,質疑如果是心口痛病人就放監測器,資源能否承受。
馮並表示,內科醫生檢查病人後沒有抹煞心臟病的可能,建議翌晨醫生考慮做心臟超聲波。過程中醫生並非對主動脈撕裂沒有認知,只是根據臨床病徵,判斷並非主動脈撕裂。
案件將於明(6日)早上裁決。
案件編號:CCDI 1063/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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