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國家煙草專賣局前副局長何澤華一審被控受賄超9.43億元人民幣,遭判死緩,不得減刑、假釋。
5月29日,遼寧省大連市中級法院一審公開宣判中共國家煙草專賣局前黨組成員、副局長何澤華受賄、利用影響力受賄一案的審理結果。
何澤華被以受賄罪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在其死刑緩期執行二年期滿減為無期徒刑後,終身監禁,不得減刑、假釋;被以利用影響力受賄罪判刑四年,並處罰款30萬元(人民幣,下同)。最終決定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在其死刑緩期執行二年期滿減為無期徒刑後,終身監禁,不得減刑、假釋。
大連中院稱,1998年至2023年,何澤華先後利用擔任江蘇省煙草專賣局(公司)副局長(副經理),安徽省煙草專賣局(公司)局長、經理,安徽中煙工業公司總經理,國家煙草專賣局副局長等職務上的便利,為相關單位和個人在企業經營、業務承攬、職級晉陞、職工錄用等方面提供幫助,收受他人給予的財物共計折合9.43億餘元。
法院還稱,2014年至2016年,何澤華在離職後利用之前擔任國家煙草專賣局副局長、江蘇省煙草專賣局(公司)副局長(副經理)等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它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收受他人給予的財物共計折合147萬餘元。
2023年1月6日,何澤華被官宣落馬,彼時,他已退休近9年。
同年7月6日,何澤華被開除中共黨籍;同年7月24日,何澤華以涉嫌受賄罪、利用影響力受賄罪被逮捕。今年3月22日,何澤華在遼寧大連受審,被控受賄9.43億餘元、利用影響力受賄147萬餘元。
據財新網報道,何澤華是已知的煙草業腐敗之最。在他之前,湖南省中煙有限公司前總經理盧平被控受賄4.13億元、挪用公款1.35億元。緊隨盧平之後,2024年1月初,雲南中煙工業有限責任公司前副總經理顧波受審,其被控收受股份、錢款折合超過3.5億元。
此外,何澤華是今年第四名受審的中管幹部,此前三人分別是貴州政協前副主席周建琨、吉林省政協前副主席張曉霈以及西藏人大常委會前副主任紀國剛。
何澤華也是2023年以來第十名被控涉案金額過億元的中管幹部。此前9人分別是:周江勇、蔡鄂生、王大偉、曹廣晶、田惠宇、孫遠良、易鵬飛、陳如桂、周建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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