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華融國際控股有限公司(簡稱「華融國際」)原總經理白天輝日前被中共當局判處死刑。白天輝與原華融公司董事長賴小民關係密切,賴小民於2021年1月被判死刑,並在宣判後24天內被處決。白天輝是否也會步賴小民後塵,被中共緊急處決?
5月28日,天津市第二中院一審公開宣判,白天輝以受賄罪被判處死刑,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白天輝被指控在2014年至2018年間利用其擔任華融(香港)國際控股有限公司業務拓展三部負責人、總經理、投資銀行部董事總經理,華融國際資本營運總監、總經理助理、董事、副總經理、總經理等職務上的便利,非法收受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11.08億餘元(約合1.56億美元)。
法院認為,白天輝的罪行極其嚴重,儘管他「揭發他人重大犯罪行為,並提供偵破其它案件的重要線索,均經查證屬實,具有重大立功表現」,但綜合其犯罪事實、性質、情節等,仍然「不足以對其從輕處罰」。
白天輝與前老闆賴小民關係密切
白天輝與原華融公司董事長賴小民關係密切,中共官方稱其是賴小民諸多違法行為的重要幫手。此次白天輝一審被判死刑,亦被視為是賴小民案的延續。
2018年4月,賴小民被查;同年6月5日,白天輝被查。據公開資料顯示,白天輝出生於1979年,在被查時已有超過15年的金融和證券行業工作經驗。在此之前,白天輝還擔任過華融旗下二級和三級子公司的一些高管職務。
2021年1月5日,賴小民因受賄罪被判處死刑。他被控非法收受、索取財物共計人民幣17.88億元(約2.76億美元),創下中共建政以來當局公開承認的金融貪腐紀錄。同年1月21日,該案二審宣判,維持死刑判決。八天後,賴小民即被執行死刑。從判決到執行,間隔僅24天。
2021年1月,在中共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官網發布的所謂的「反腐專題片」《國家監察》中,白天輝曾出鏡並發言揭露賴小民。白天輝稱:「有很多項目都是賴小民直接交代的,都是他的朋友的,有些時候為完成領導交代的任務,把一些從市場角度考察的很多因素和點,要麼是忽略了,要麼是給美化了。」
中國媒體財新網日前發文稱,在賴小民案發前幾年,華融國際在香港迷戀炒仙股等所謂「資本市場運作」,而白天輝是主要操盤手,背後涉及嚴重的利益輸送,白天輝等人從中牟利不菲。
文章稱,中國首家中外合資投資銀行中金公司曾在2017年5月發布一份港股市場中「疑似老千股」名單。這些股票的特徵包括資本運作頻繁、股價長期低於1港元、跌幅深、市值小、基本面差、頻繁更名等,常見的操作有高位拋售獲利、低位配股融資,從而攤薄股份,華融染指的諸多機構都在榜單上。
獨立時評人蔡慎坤日前在社交媒體平台X發文表示,賴小民的靠山是中共前政治局常委曾慶紅的家族,曾慶紅的胞弟曾慶淮之女曾寶寶的諸多獲利項目都是華融輸送。白天輝的主要罪證也是其在香港擔任華融(香港)國際控股有限公司業務拓展三部負責人等職務期間,將華融名下大量優質資產低價轉給曾寶寶的地產集團花樣年。
蔡慎坤表示:「賴小民、白天輝以為供出曾家有重大立功表現可以免於一死,沒想到死得更快!」
賴小民與花樣年的交集
賴小民落馬後,中共官媒報道借業內人士談話指,賴小民貪污腐敗其實還涉及另一個問題——誰是他的保護傘?
2018年,中共官方媒體報道稱,調查賴小民案件的核心是與華融有著鐵三角關係的兩家公司——寧夏天元錳業集團和中國港橋控股公司。在天元系和中國港橋擔任高層的劉廷安不僅是賴小民的江西老鄉,還是同校同級的校友。賴小民落馬後,中國港橋董事會主席兼行政總裁劉廷安也一同被帶走調查。
中國港橋是一家香港上市公司,前身是至卓國際,此前主營硬碟業務,後逐漸轉型為金融投資公司,並更名為中國港橋。2016年下半年,由寧夏天元錳業全資擁有的中國天元錳業成為至卓國際的股東。
至卓國際主要生產並出口印刷線路板,旗下有多個子公司,最主要的一家是至卓飛高線路板(深圳)有限公司。2012年11月,至卓國際將至卓飛高70%股權、深圳廠兩塊土地及其上的公司大樓出讓給兩個買家,其中最大買家是花樣年集團旗下的深圳花樣年。
賴小民落馬後,2018年8月,花樣年未經公告就將至卓飛高的股權轉讓給一家名不見經傳的公司樂興諮詢。樂興諮詢於2018年6月初成立,也就是說這家公司是在收購至卓飛高前才剛剛成立。
習近平殺一儆百 賴小民被斬立決
在被一審判決前,賴小民對《國家監察》創作組有求必應。他交代了自己在北京某小區專門置辦了一處住宅,內設多個保險箱,用於藏匿贓款。他要求行賄者只用現金交付,以免暴露;拿到錢後,他再親自開車送至該處,途中還會進行多次繞路,以防被跟蹤。他和一些關係密切的知情人將這處住宅稱為「超市」。
然而,儘管如此,賴小民依然被匆匆處決。中共官方媒體證實,習近平對賴小民做出「斬立決」的決定,是出於對「金融風險」的考慮。
賴小民於2021年1月29日被執行死刑。同日,中共喉舌媒體新華社發表時評文章,將賴小民的「伏法」提升到習近平當局重點強調的「防範化解重大金融風險」的政治高度。
文章聲稱,賴小民所涉的是中共建政以來「涉案金額最大的受賄案件」。
文章將金融稱為「現代經濟的核心」和「實體經濟的命脈」,稱金融領域的腐敗具有「極大危害性」,而賴小民案是「防範化解重大風險的典型案例」。
賴小民未交代其上級 知情者揭內幕
中共司法部門在一審判決時提到賴小民有「重大立功表現」時稱,「賴小民提供下屬人員重大犯罪線索,經查證屬實」。也就是說,賴小民並沒舉報他的上級。
旅美時政分析人士李燕銘對大紀元記者表示,這句話已經點明,賴小民提供的是下屬人員的重大犯罪線索,而非上級人員或背後「大老虎」的重大犯罪線索。換句話說,賴小民因不肯供出背後江澤民、曾慶紅等「大老虎」,儘管有其它重大立功表現,也不能保住性命。
近日,一名與中共高層太子黨有生意交集的商人吳天明(化名)向大紀元透露,曾慶紅與江澤民家族及江澤民之子江綿恆關係密切,他們是習近平的政敵。江家在海外擁有大量資產,並且完全處於中共系統之外,目前由江綿恆控制。江綿恆還與被習近平當局清洗的火箭軍有關係。他說,海外看到一些「反習不反共者」,實際上都是江曾的勢力,目前中共高層內鬥已達相當激化的程度。@
記者寧芯對本文有貢獻 Xin Ning contributed to this re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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