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疑藉賄賂球隊成員操控賽果,從而在非法外圍賭博中獲利,涉及港超聯球隊。廉署於星期一(27日)拘捕12名本地男子,其中3人來自港超聯球隊、6人來自乙組球隊以及3名外圍「艇仔」。
廉政公署今日(29日)召開記者會交代案情時指,今次行動為去年「碧草行動」的延伸,指調查時揭發有人賄賂球員操控賽果,從而非法外圍賭博中獲利。是次行動中,廉署搜查超過20個地點,包括被捕人士的住所,又會見逾20名相關人士,包括多名足球員。經調查後發現,每名參與「打假波」的足球員,每場賽事可獲賄款數千元至數萬元不等;個別被捕人士亦透過場外親信在非法外圍賭博中投注,達致雙重獲利,有人更在一個賽季投注金額高達100萬元。
廉署共拘捕12人,全部為男性,年齡介乎24至54歲,分別為一支香港超級聯賽(港超聯)足球隊的1名主教練及2名球員;一支香港乙組足球聯賽(乙組)足球隊的1名教練及4名球員;1名效力另一支乙組足球隊的球員;以及3名外圍賭注中介人,俗稱「艇仔」。
廉署指,該3名「艇仔」本身分別為另外3支本地足球隊的主教練及球員。廉署並沒有公開涉案球隊名稱以及哪一些賽次,僅指涉案賽事為港超聯球賽,涉及2021年起3個球季。
被捕的12人涉嫌干犯《防止賄賂條例》第9條及《賭博條例》的相關法例,所有人獲准保釋。調查仍繼續,不排除再有人被捕。
廉署執行處首席調查主任鄭礎明表示,是次涉案的犯案集團主腦和骨幹在加入球圈前已認識,並有外圍賭博的習慣,他們透過加入球圈後去拉攏一些球員,從而「打假波」操控賽果。
鄭礎明相信當中不涉及非常有組織性的行為,亦不牽涉球隊管理問題,「可能是出自他們原先想去賭博,亦都想自己獲利」。廉署又指,2名被捕教練會在場邊向球賽中的球員打暗號,例如戴著帽子、脫下外套、拿起水瓶等肢體語言發放指令,如指定入球或角球數目、或贏輸比數等。
鄭礎明形容行賄行為在球圈有如病毒,會感染整個球圈,廉署絕不姑息,對有關行為零容忍。又呼籲球員,如有人曾經向他們賄賂,一定要拒絕,並向廉署舉報。
文體旅局要求足總邀請廉署全面檢視
文化體育及旅遊局晚上6時許回應事件,強調貪污「打假波」不單違法,更與體育公平競賽的原則背道而馳,當絕對不能容忍。
足總已按局要求,完成年中檢討,進一步推動香港的足球發展。足總正按步落實一系列改善措施,其中包括加強與廉政公署合作,提升球會的防貪意識,並要求各球會定期檢視球員和教練的職業操守。文體旅局會督促足總儘快落實有關改善措施。
文體旅局又說,鑑於事態嚴重,已要求足總邀請廉政公署全面檢視港超聯及其它級別足球聯賽的安排,以堵塞貪污漏洞,確保香港足球運動能在公平廉潔的環境下發展。
足總:會採取最嚴厲懲處
足總表示,會全面協助廉署調查有關案件。又強調對足球舞弊行為採取「零容忍」態度,一旦發現情況屬實,會對曾採取行動以操縱賽果的球會、球員及教練採取最嚴厲的懲處,包括吊銷會籍、判處終身停賽。
足總又表示會從教育、管治層面著手,以杜絕各層級賽事的足球舞弊行為。管治方面,足球採用專業運動監察機構Sportradar的賽事監察服務,藉此監測盤口有否異常情況,亦會定期檢視有關數據報告及與廉署保持緊密溝通。他們亦提供保密的舉報熱線,及與國際足協及亞洲足協反貪小組合作。目前足總就各級聯賽的會藉制度,亦訂明所有參賽球會的職球員必需遵守本會紀律及道德章程。廉署亦為足總檢視行為守則及相關指引,他們一直致力落實;署方亦正為足總檢視業務中貪污風險較高的範疇。
教育方面,足總一直與廉署緊密合作,包括參與廉署舉辦的「體育總會誠信領導課程」,以及要求足總職員及各級足球比賽相關人員出席防貪講座。足總亦於季前球員及球會講座講解有關比賽操控的禍害,並在草根足球的青訓環節中注入「情意教育」元素,樹立正確的道德價值觀。
足總重申,絕不容忍足球舞弊行為,日後會繼續加強相關工作,致力杜絕情況。此外,足總亦歡迎廉政公署即將推出的《體育總會誠信防貪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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