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正研究在颱風或惡劣天氣下「追風逐浪」可被檢控,最高罰款2,000元及監禁14天。消防處職工總會主席聶元風今早(17日)接受商台訪問時表示,適量懲罰可讓妄顧危險的人負上應負責任。

聶元風稱,近年不少市民在惡劣天氣下,妄顧自身安危到如大帽山等地觀看結霜等,需出動大量救援人員進行拯救。他指,消防員雖有相應風險評估訓練,但往往實際環境下會遇上不能預測的情況,如地面濕滑或陡峭環境,這些均會增加拯救風險。

他提及在颱風「天鴿」時,有市民到飛鵝山行山被困,需消防員出動,「同事上到山面對好大風同雨,基本好低溫環境下,上到去好多消防員都失溫,嗰個情況係好危險。」他又提及另一宗2017年吊手岩事件,有人在大霧環境下行山迷路,負責救援的消防總隊目邱少明卻不幸墮崖,意外殉職。

聶元風指,當時接報該名市民有受傷,故消防員望可在第一時間拯救他,但類似高風險拯救,消防員的行動效益和安全系數往往降到很低,對救援人員構成很大壓力。他表示,明白到有市民望挑戰自己,但都要明白他們挑戰自己之餘,都會影響成個社會的資源運用,為拯救人員帶來生命危險。「我哋都係人嚟架嘛。」

他又說,據觀察近十年「追風逐浪」的人愈來愈多,社交平台上亦越來越多人喜歡教人行山、挑戰高難度的地方等,故需要拯救的個案亦隨之增加。

聶元風表示,不希望懲罰市民,但勸喻多年追不上互聯網傳播的步伐,認為適量懲罰可讓妄顧危險的人負上應負責任。至於懲罰輕重,他則表示港府日後可以再作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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