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國家安全部4月26日公布《國家安全機關安全行政執法程序規定》、《國家安全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其中提到中國「執法人員」將具備檢查電子裝置及相關應用程式的權力,還可採取措施「保護」相關電子設備,將犯罪嫌疑人或相關人員與電子設備分開。

這段文字如果還嫌不太清晰,甚麼「檢查」和「保護」,有點混淆,翻譯成白話就是﹕公安有權check你手機甚至沒收你的手機。

這個消息很有趣,因為不少經常來往大陸的朋友第一反應是﹕「吓?這也是新聞?早就有檢查啦!」

的確,2019年的反送中運動的高峰期,不少港人來往中港兩地,都試過要求打開手機檢查,當時主要就是會查看你的相簿,看看有無去到示威現場。

所以在那段時間,許多人北上都學會了「陰陽合同」以外的「陰陽手機」,就是另帶一部「乾淨手機」北上使用。不過每個人對「乾淨」的理解都不同,有朋友的「乾淨」就是刪除所有敏感相片,以及退出認為敏感的群組,這才帶機北上。有的人更「清潔」,連一些翻牆軟件都刪掉,FB、WHATSAPP也不登入,以免被檢查時會查看對話內容或者發布文章。

反正整個人就像是「第二人生」,北上就要「大隱隱於市」的,把自己弄得像一個小粉紅就最安全。

也因為大家早有這種「檢查手機」的經驗,看到這個「新政策」時都有點失笑,怎麼現在才弄個法規出來?

這就是國情,出師不能無名,雖然「玩陰的」已經檢查了這些日子,但畢竟沒有法律的「依據」,還是不夠完美,容易讓反華份子有口實投訴。現在可好了,有法可依,你投訴個鬼?一切都是在法律條文下進行的啊。所以,小粉紅們是否開始對「依法治國」多點理解呢?

反正無論做了多麼不合理的事,只要事後補個法律文件,你就只能認命;至於這個法律條文是否合理、有無違反人權等等,在中國你就別作夢了,也太奢侈了吧。打個比喻,就像惡霸把你睡了,你哭哭啼啼,惡霸叼根香煙說﹕好啦好啦,你從今天起就是我的人了,我們的關係合情合法,抹去你的眼淚吧﹗

不過有了法律條文也有一個不方便,就是有人會認死理,根據法律條文去檢視天朝的執法程序是否齊備。就像這個新法,規定了「國安機關得到設區的市級以上國安機關負責人批准及檢查通知書後」才可執法;又或者「在緊急情況下,執法人員只須經設區的市級以上國安機關負責人批准後」才可執法。

那到底有多少在過關時被公安檢查手機的市民,有看過那些「市級以上國安機關的檢查通知書」呢?很多抽查都是臨時性或者可能你撞中了黑名單的資料,便被人扣查,這應該無法預先申請一個檢查通知書吧?如果市民真的認死理,一定要看到「通知書」才被檢查手機,會否反而多一條罪名呢?

同樣地,為了方便執法,又多了一個「例外」,就是「情況緊急」,便可以毋須通知書即可;那誰判定「緊急」呢?如果公安說,「國安面前無小事,統統都很緊急」,那咋辦?

所以這又是中國式法治的奧妙了。

說到底,其實這代表中國對國內管控的不放心,難道真的擔心大家用手機互相串連作反起義?國內手機幾乎是亳無私隱可言,誰也不敢在群內多談政治。所以看來是防外來人士的手機了,但這個也很荒謬,中國禁止的東西,在其它國家不一定都是違法的啊,難道在地球角落曾經罵過習大大兩句,這個內容如果沒有刪除,入境中國也會成為犯法的證據?

有危也就有機,香港不是飽受北上消費的打擊,本地市道低迷,或許有心人可以多多宣傳這個檢查手機的國安規定,或許會令北上打咭食、買、玩的人多一份戒心。北上消費前,請多買一部手機帶上去,也順便促進香港經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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