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建設銀行(亞洲)一名前銷售主任及一名中介人,涉嫌索取及收受賄款共1.3萬元,為6名客戶加快開立個人銀行戶口的流程,二人今(29日)於東區裁判法院,承認串謀代理人接受利益等4項控罪。主任裁判官徐綺薇將案件押後至5月21日判刑,以待索取兩名被告的背景報告。二人還押懲教署看管。
兩名被告分別為羅子軒(30歲),中國建設銀行(亞洲)股份有限公司前銷售主任,承認4項罪名,包括一項代理人索取利益、兩項代理人接受利益,及一項串謀代理人接受利益;而胡藝(39歲)則為港辰國際商務咨詢(深圳)有限公司的唯一董事,同承認上述串謀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
廉署指,案發時羅子軒是建行(亞洲)中環分行的銷售主任,負責處理個人戶口開立及客戶查詢。港辰是一間中介公司,為客戶提供商業秘書及安排銀行開戶等服務。
案情指,羅子軒涉於2023年4月底至5月中,向一名客戶索取賄款5,000元,及從另外兩名客戶收取賄款共5,000元,以協助3人加快在該銀行的開戶流程。另外,羅子軒又於上述期間向胡藝索取賄款共3,000元,為對方轉介的三名客戶加快開戶流程,其後從胡藝收取賄款共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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