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構陷、非法起訴法輪功學員,中共公檢法人員利用各種卑鄙低劣的手段製造偽證,將學員非法庭審、判刑,劫持入獄迫害。
例如,中共警察在所謂的「口供」上偽造法輪功學員簽名,法庭人員在文書上偽造律師簽名;國保警察逼迫法輪功學員在一個放有一袋東西的住戶門把手前拍照,或把人的手強行按在電線杆上拍照,製造他們傳播法輪功資料的所謂證據照;公訴方把沒有在警察抄家現場出現的多個「物件」作為「證據」使用;恐嚇逼迫他人作為「證人」做偽證構陷學員;逼迫學生「揭發」修煉法輪功的教師,利用提供的所謂「證據」將法輪功學員非法判重刑;在水中下不明藥物給老年學員喝,逼其在意識不清的情況下簽字等等。
在明慧網的報道中,這樣的例子不勝枚舉,以下所列舉的案例只是冰山一角。
律師揭一審法庭偽造簽名 嚴重違法
2023年5月7日晚,湖北省仙桃市法輪功學員劉豔秋、楊冬梅因發放法輪功真相資料被人惡吿,被胡場鎮派出所警察綁架,劫持到仙桃市拘留所。兩人於11月29日被仙桃市法院非法判刑:楊冬梅被誣判2年3個月、勒索1萬元;劉豔秋被誣判1年2個月,勒索5,000元。兩人均提出上訴。
2024年3月20日下午3點,上訴案在湖北省漢江中級法院被開庭審理。律師指出當事人沒有破壞法律實施,沒有社會危害性,不應以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處罰。
律師還揭露,仙桃市法院一審法官直到一審開庭時才允許律師看起訴書,而且一審法庭為了掩蓋這一錯誤,偽造律師簽名,謊稱律師簽收了起訴書。律師指出一審審判存在重大違法行為。
錦州王林當庭駁斥國保造假
2023年6月5日,遼寧錦州市法輪功學員王林遭非法庭審。他當庭揭露國保警察故意捏造證據的事實。
王林駁斥了幾個偽證,其中的一個偽證:他遭綁架後的一天,被警察帶到錦州市玉瀾山莊小區的一家住戶門前。警察把一個口袋掛在住戶的門把手上,再讓他站在門前拍了照。王林說,他不知道那個口袋裏裝的是甚麼,而且公安機關指控他的地點與這個地點不同。顯然,警察在製造假證。
王林駁斥的另一個偽證:該小區的郝姓人家翻看自己家安裝的監控錄像,其中看到一個男子拎著一個兜。王林指出,在那個畫面裏只能看到那個人拎著兜,但看不清他拿甚麼或放甚麼,更不能說明他要去發甚麼,或證明要發的是法輪功真相資料。
王林說,他向公訴人提出公安做偽證的事實,公訴人去看守所提審他時,只匆忙說了幾句,還不到兩分鐘就走了,而且態度非常不好。
警察的抄家影片曝光 公訴方捏造偽證
山東省海陽市年逾六旬的工程師、法輪功學員梁耀敏遭綁架後被關押在看守所一年多。長期的關押使她身體嚴重惡化,在前兩次非法庭審時她出現心絞痛、呼吸困難,庭審中斷。2022年1月20日,她第三次被非法庭審。她當庭要求法庭播放非法抄家時的錄像。
結果錄像顯示,公訴方當庭所出示的「證據」,除了真相幣外,竟然沒有一項在抄家影片中出現。梁耀敏當場揭穿這些偽證。
例如,公訴方所出示的所謂「130多頁宣傳單頁」實際上是公訴方臨時拆了一本書,上面的頁碼都是連貫的,是用來湊數的。而這些單頁根本就沒在抄家影片中出現。
再如,公訴方當庭展示的所謂一本法輪功的書是白色封皮的,而法輪功的書籍中根本就沒有白色封皮的。這本書也沒在錄像中出現。
此外,公訴方在給出所謂的一系列證人中,沒有提供任何一個人的身份證訊息,當天在法庭上也沒有傳喚任何證人出場。
最後律師揭示了公訴方的操作動機:由於海陽公安內部通知,說街上發現法輪功真相資料,要非法拘捕一批法輪功學員。梁耀敏被劃定為「有重大嫌疑」而被非法拘捕來充數的。她被關押一年多,警察從她家中抄來的「物件」還不夠給她定罪,所以就在人證、物證上做假。這些在法庭上卻露出了破綻。
獨居七旬老人被公檢法構陷
2023年5月的一天上午10點半左右,山東煙台市牟平區高陵鎮西屯村76歲獨居的法輪功學員于彩雲被警察綁架,理由是她給人講法輪功真相。警察叫她在外地的兒子到派出所來簽字,之後以「取保候審」將她放回。
同年7月20日上午9時,于彩雲再次因講法輪功真相遭綁架,被非法監視居住,後遭檢察院非法起訴。10月30日上午6點,老人被警察綁架到法庭非法庭審。下午警察讓她回家。一個法院人員說她要被判三四年,目前證據還不足。
事後,于彩雲走訪了兩個「證人」,問他們為甚麼要舉報她。兩人都說沒向派出所做過任何舉報或簽字。原來警察提供構陷她的證據是偽造的。
警察強行擺拍假現場 製造偽證
2020年10月29日,黑龍江海林市法輪功學員姚淑霞因貼真相不乾膠被人惡吿,遭警察綁架、非法拘留。姚淑霞被構陷到檢察院,非法批捕,之後被構陷到法院。
2021年3月30日下午,海林市法院對姚淑霞非法庭審,姚淑霞不承認自己犯罪。在法庭上,她的家屬得知,為了構陷她,曾有幾個警察把姚淑霞的手按在電線杆子上,假裝是她在粘貼不乾膠。然後,警察又找來不明真相的人假裝舉報,做假現場,再拍照,作偽證陷害姚淑霞。
姚淑霞被海林市法院枉判6年3個月,並勒索2萬元。姚淑霞上訴到牡丹江中級法院,被非法維持冤判。
警察逼人做假證 四川黃治萍遭冤判
四川省南充市高坪區法輪功學員黃治萍,於2019年9月9日在市場買菜時被綁架、關押,後被非法庭審,遭冤判3年。2021年4月29日,她被劫持到成都龍泉驛女子監獄,期間遭受種種折磨。
2019年9月9日上午,黃治萍去龍門三市場買菜,一個做生意的人找她換零錢,她正好帶有零錢,就答應給換。正當她們換錢時,一夥人上來將黃治萍綁架到派出所。
國保警察脅迫幾個來市場上做生意的人,讓他們做假證,構陷黃治萍兌換印有宣傳法輪功的人民幣。警察威脅他們,如果不配合,就要對他們判刑罰款。警察還找來各種面額的真相幣(紙幣上寫有法輪功真相)湊齊五百張以上,作為「證據」構陷黃治萍。
學生被逼「揭發」教師 封培蓉遭冤判12年
2018年12月4日早上,貴州安順市西秀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派出所警察共8人,闖進法輪功學員封培蓉的家抄家,並綁架她一家三口,次日兒子、丈夫被放回。
封培蓉被構陷後,檢察院將案子退回,要求補充偵查。她在家人開辦的一所培訓學校任教師。西秀區公安警察就在她的學生身上做文章,對26名學生進行逼供,讓他們「揭發」自己的老師,製成偽證材料,構陷封培蓉辦「補習班」的目的是要跟學生灌輸對法輪功的信仰。
2019年11月,封培蓉被非法庭審,12月份遭冤判12年。
警察偽造筆錄、簽名 被上級部門袒護
2013年9月15日,寧夏中寧縣公安局國保大隊隊長劉勇等夥同中衛市公安局多名警察,闖到中寧縣法輪功學員尤海軍的家,綁架了尤海軍和正在作客的法輪功學員丁乾。
9月18日,警察劉勇和楊林非法提審丁乾,丁乾拒不配合。劉勇、楊林竟然偽造筆錄內容,然後代丁乾簽名,將所謂案件交到檢察院。檢察院兩次以證據不足將案件打回,要求補充偵查。劉勇等人繼續製作證據,第三次把此案提交到檢察院。
丁乾家人向檢察院提交了申請,要求做筆跡鑑定。2014年2月10日,律師獲悉丁乾的筆跡「鑑定報告」出來了,當日一早就到檢察院,堅持要看報告,結果寧夏公安廳做的「內部鑑定」稱,筆跡是丁乾的。
丁乾家人向檢察院公訴科再次要求重新請第三方做公正的鑑定。公訴科科長回答:要求重新鑑定的證據不足,不予重新鑑定。
警察逼老人喝放有藥物的水 在「口供」上簽字【
2010年6月25日,浙江金華婺城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綁架鮑小妹、張萬飛、金佩珍三位老年法輪功學員,並製造偽證。三人被非法庭審兩次,均被非法判刑,刑期從3年至7年不等。
72歲的金佩珍遭十幾個警察綁架、抄家後,被劫持到城北派出所非法審訊。十多人輪番圍攻她,從凌晨3點開始恐嚇、哄騙、威脅了15個小時,還把不明藥物放入開水中,逼迫老人喝。之後金佩珍頭暈無力,警察逼她再喝水,她拒絕,直至無力,在神智不清下她被迫在所謂的口供上簽字。
之後,警察又多次非法審問金佩珍,把所謂口供、筆錄作為「證據」起訴她,最終對她非法判刑3年。
(資料源於明慧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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