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龍城日前(23日)發生一宗虐兒案,案中一名4歲女童身上有多處瘀傷,昏迷倒卧寓所浴室,被送往伊利沙伯醫院兒童深切治療病房留醫,送院後一度情況危殆。女童母親被暫控一項「對所看管兒童或少年人虐待或忽略」罪,今日(25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裁判官將案件押後至4月18日再訊,被告准以10萬元保釋候訊。
女被告名字代號Z.A.L.,38歲,報稱為一名家庭主婦,持有香港身份證,需靠普通話傳譯員協助應訊。控罪指,被告於2024年3月23日,在沙浦道83號御豪門某單位,身為對4歲女童X負有管養、看管或照顧責任的人,故意虐待或忽略X,其方式相當可能導致該女童她受到不必要的健康損害。
被告暫時毋須答辯,裁判官應控方要求,押後至4月18日再訊,批准被告以10萬元現金保釋候訊,期間不得離港,需交出大陸旅遊證件,每星期到警署報到3次,需住在報稱地址,住所如有變更需通知警方,不得返回案發地點,亦不得直接或間接接觸控方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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