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邯鄲三名初中生殺害同班同學並掩埋案持續引發大陸社會輿論海嘯。這三名13歲至14歲的學生不僅殺人手段極其殘忍,且具有很強的反偵查意識,與他們的年齡形成了極大反差,引發無數人的震驚與憤怒。網民將三名殺人犯稱為「邯鄲三害」。

大陸屢屢發生低齡未成年人實施的突破人類道德底線的嚴重犯罪案件,大陸專家質疑中共的《未成年人保護法》是惡法。日前,中共最高檢檢察長應勇疑似回應「邯鄲初中生殺人案」,民眾表示拭目以待到底如何判案。

「邯鄲三害」有預謀殺人 且手段殘忍 引全民憤怒

河北省邯鄲市肥鄉區舊店中學三名初中生長期霸凌同班同學小光(化名),於3月10日下午5點左右將其殺害,並將屍體掩埋在北營村南側的廢棄蔬菜大棚內。三人中的張某還是小光的同桌。

小光的父親悲憤地說,孩子的臉被鐵鍬鏟得面目全非。三名14歲的學生,竟能如此心狠手辣,不僅涉嫌殺害自己的兒子,還將遺體進行掩埋,毀屍滅跡。小光的姑姑王女士表示,小光的頭部、臉部都遭到過鐵鍬的重創。

小光家屬委託的代理律師臧梵清說,他18日凌晨陪同小光的父親一起在殯儀館見證了驗屍過程。

他說,在驗屍中他感覺到犯罪嫌疑人的手段是極其惡劣的,行為是慘無人道、令人髮指的,比受害者家屬一開始描述的情況要嚴重很多。不光是面部,還有頸部、背部,都有非常嚴重的、尖銳物體巨大衝擊導致的創口,有的(傷口)長度達七八厘米。基本認為致命傷都發生在頸部和後腰部,凶器則有可能是鐵鍬或者其它更加尖銳的物體。

網絡上有爆料表示,「受害人被埋的坑深兩米」,質疑有家長協助作案。

對此,邯鄲肥鄉區公安分局官員稱,被害人屍體掩埋地坑深56厘米,目前未發現有成人參與作案。

警方稱,初步認定這是一起有預謀的犯罪案件——為掩埋屍體,犯罪嫌疑人分兩次在廢棄大棚進行了挖掘。3月9日挖過一次,案發當天(10日)又在現場挖了一次。

張某等三人因涉嫌故意殺人,被刑事拘留。

該案曝光後在網上掀起驚濤駭浪,引起中國全社會的公憤,大陸網絡上鋪天蓋地熱議此案,很多人情緒激動,把三名嫌疑人稱為「邯鄲三害」「三個小畜生」「三個小惡魔」,認為「不殺他們不足以平民憤」等。很多人表示「有些未成年不是孩子而是魔鬼」。

應勇提及未成年人故意殺人 網民:邯鄲三害案是試金石

近年來,中國大陸未成年人犯罪事件層出不窮,重慶女孩兒摔嬰,廣東13歲男孩性侵8歲女童不予立案⋯

中共的《未成年人保護法》和《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這兩部未成年人保護法備受質疑。專家學者大多認為,法律與現實脫節,是眼下未成年人保護的最大難題。

大陸洶湧的民意認為,這宗案件已經超出校園霸凌的範疇,足夠構成一起手段極其歹毒的故意殺人案。「邯鄲三個惡魔蓄謀殺人,惡毒到如此程度,年齡不應是免死牌,應判三害死刑」。

3月20日至21日,中共最高檢察院檢察長應勇帶領最高檢調研組,到寧夏固原市原州區檢察院調研。應勇提到,「對未成年人實施的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死亡等嚴重犯罪,符合核准追訴條件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網民認為,在強大的輿論壓力下,應勇的說法疑似回應「未成年人惡性犯罪怎麼判」的質疑,或決定「邯鄲初中生被殺案」的走向。更多網民認為,「邯鄲三害殺人案是檢驗應勇說辭真實性的試金石。」

「我只想看,最後邯鄲那三個惡魔怎麼判,到時候看看是不是打臉!」

「全國霸凌者都在看著這次怎麼處理。」

拭目以待這三個殺人的未成年人到底怎麼被判。

大陸著名評論家:中共惡法是犯罪保護法

大陸著名評論家梁宏達近日對「邯鄲三害」發表評論,並對案件判決作出預測。

他說,這三個小畜生殺人手段多麼殘忍,而且事後還懂得轉移警察調查方向,顯示他們的犯罪的心理質素,比好多成年人都強得多。

中共現行刑法對未成年人犯罪,根據年齡和所涉罪名規定為,滿14周歲不滿16周歲,只有實施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姦、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罪等嚴重犯罪,才會負刑事責任。

2021年3月1日施行的《刑法修正案(十一)》對法定最低刑事責任年齡還作出「個別調整」,規定已滿12周歲不滿14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情節惡劣,經最高檢察院核准追訴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梁宏達表示,因為中國的刑法有明確的規定,18歲以下的犯罪人不判死刑,所以認為判這三個「小畜生」的死刑的可能性是沒有的,但是他們要負刑事責任。

他說,2021年最新的出台的法律條文,應該是在邯鄲三害案件中第一次落地。如果按照新的法律條文判決了,由此會形成一個全國範圍都認可的判例。

梁宏達談了他的預測:「這三個『小畜生』裏可能有主犯有從犯,我估計,第一,這三個人應該是處在八到十五年刑期,可能主犯從犯有不同的刑期。

他說,根據現在施行的《刑法修正案(十一)》很嚴格,除了有限制條件(故意殺人、故意傷害,手段殘忍,情節惡劣)以外,還必須要由最高檢察院來進行核准,核准之後可以追訴,才能判他們有期徒刑。「所以這個事不是那麼容易的。」

「大家都在翹首以待,看看案子最終的審判怎樣,這次滔天的輿論是否能影響司法。」

他進一步說,《刑法修正案(十一)》貌似有進步,「但是進步夠不夠?我認為還遠遠不夠,因為就在最近這些年,發生過很多神人共憤的事。有的未成年人犯罪,這小孩就叫囂,我是未成年人,殺人我也不償命,也不用坐牢。結果未成年人保護法反而成了未成年人犯罪促進法,或者說未成年人犯罪保護法。」

梁宏達曾做記者十幾年,曾主持獨立節目《新聞觀察》,收穫不少好評。被公認是非常出色的主持人。他主持的《老梁說天下》《老梁故事匯》《老梁觀世界》等節目風格言語犀利,點評用語言簡意賅,切中時弊,將他推上「中國最火的主持人之一」的位置,俗稱「名嘴」。

梁宏達說,為甚麼現在未成年人犯罪成高發的趨勢,低齡人犯罪越來越低齡化這個趨勢。我們過去在搞青少年問題調查的時候曾經發現,從身體上來講,現在孩子比過去早熟了。「隨著時間推移,法律應該有所改進。實際情況已經發生變化了,法律必須得跟進,如果不跟進,法律有可能變成了惡法。法律的存在就是要讓壞人去付出代價,而不是讓好人承擔更多損失的。」

他還指出,該案引發的討論,絕不僅僅是一個司法問題,它應該引起對未成年人教育問題有深刻的反思。

「大陸的校園霸凌事件,不被教育部門重視,造成底層互害、中層互捲、上層互鬥。對這個事越不重視,底層越是叢林法則,造成了弱肉強食,欺軟怕硬,從而形成底層互害,弱小的欺負更加弱小的。所以在學校教育上,這是必須要改變的。」

財經專家:「依法治國」本身就是妥協

財經大V「大劉」23日發影片表示,邯鄲三個小惡魔的案子,廣東13歲男孩性侵8歲女童不予立案,甚至已經返回學校上課的案子,都令人不寒而慄。他最新看到的一個影片是,廣西的一個商店老闆說,一個小孩在她的店裏偷東西,她聯繫上了孩子的母親,要求其為孩子的偷盜行為負責。孩子母親的回答,讓人全身起了一股寒意:其絲毫沒有認為孩子有過錯,反而大聲地指責店長的處理方式有誤,她怒吼道:「小孩子殺人都不判死刑的你不知道嗎!」

他說,「這種意識如果蔓延開來,才是全社會最大的災難,太可怕了。所以我有義務得站出來發聲。」

「我也認為當前的法律有漏洞,需要立刻去修法,不管年紀大小都應該受到法律的制裁。」「最可怕的就是一種意識,年齡就是免死金牌,(未成年人)可以胡作非為,這種意識一旦形成了全民的共識,那麼這個社會就完全亂套了,每個人都沒有安全感了,一個未成年他可以對你為所欲為,能侵犯你的生命安全,還不用負責任!」

「大劉」指出,當局所稱的「依法治國」本身就是一種妥協,「依法治國」意味著甚麼?就是說即使法律不完善,也要照此執行。即使法律以後完善了,只是對以後的犯罪行為起作用,它不能追究以前的犯罪行為。

「大劉」表示,按照現行的法律框架,邯鄲三個小惡魔是不會被判處死刑的。

他也提到,惡性殺人預謀案要被中共最高檢核准,追訴刑事責任。按照刑法的規定,最高可以判處無期徒刑,同時還可以附加不予減刑,理論上是能夠終身監禁,對這三個小惡魔已經是最理想的結果了。但是有可能實現不了,這三個小惡魔還有很大的概率會重返社會。最終「邯鄲三惡魔」沒有受到應得的處罰,公眾也不得不接受它。

他說,如果依據民情民意,判處了死刑,可以告慰人心,大家皆大歡喜。「從感性上,我們希望重判殺人兇手,甚至處死他們,這是一種道德的光輝,因為我們心中還有人性的善良,這是不矛盾的。」

三名未成年人殺人埋屍 幾個細節讓人不寒而慄

事件最早從網上傳開:河北省邯鄲市肥鄉區舊店中學三名初中生長期霸凌同班同學小光(化名),於3月10日下午5點左右將其殺害,並將屍體掩埋在北營村南側的廢棄蔬菜大棚內。三人中的張某還是小光的同桌。

3月10日下午1點,小光告訴奶奶有同學約他出去玩。下午1點58分,小光的爺爺還曾打通過小光的電話。

下午4點多的時候,再給小光打電話便無法接通,手機處於關機狀態。

下午5點多,小光的家人開始著急尋找。當他們找到小光的同班同學、同桌張某的家裏。

當時他正躺在床上玩手機。

「見到小光了嗎?」小光奶奶問。張某稱,「沒有。」

張某對小光奶奶說,小光和他們完了一會就走了,跟一個「小矮個」走了。

當晚10點多,小光家屬報了警。調出監控後,人們發現,3月10日下午3點多,小光還和張某及另外兩位男同學一起。當時,小光還坐在張某的電動車后座。

當警察和小光家屬到張某家再次詢問時,對方家長拒不開門,說是「怕把孩子給嚇到」。就這樣僵持了兩個小時左右,小光家屬找來了村支書,張某家才開了門。

「小光走了之後就沒再見過了。」張某第二次否認。

3月11日凌晨,當地派出所對當日與小光同行的三名男生都進行了詢問。

三人均表示小光和他們分開後被一個不認識的小矮子帶走了。

3月11日白天,三人照常前往學校上課。

3月11日,小光爸爸補辦了小光的手機卡,查詢微信記錄發現,3月10日下午,張某把小光的190元轉到了自己的帳戶。

在監控記錄和轉帳等證據下,張某第三次否認。

直到其他兩人鬆口,他們才說出小光屍體被埋在北營村南的廢棄蔬菜大棚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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