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黑龍江佳木斯公檢法相關人員圖謀構陷和迫害72歲的農家婦女宋會蘭。她因修煉法輪功曾於2011年遭綁架,在非法關押期間被打毒針,導致右腳壞死脫落成殘疾人。

據明慧網報道,2024年2月6日上午9時多,保衛派出所兩個警察再次去宋會蘭家。宋會蘭的女兒告訴他們媽媽不在家,問他們要幹甚麼。他們說要給宋會蘭拍照,讓她到法院去簽「取保候審」。

下午1時多,從向陽法院又來了兩男一女到宋會蘭家,讓她去簽字。宋會蘭不在家。其中一人說,「老太太回來也不會簽字的。」

2月7日,法院委託保衛派出所兩名警察去宋會蘭家,再讓她簽字。宋會蘭跟他們講自己修煉法輪功受益及被迫害致殘的經過,最後對他們說,「簽了對你們不好。我煉法輪功做好人,沒有違法犯罪。」兩人無語,只好離去。

對宋會蘭的這種騷擾從2023年就開始了,起因要追溯到幾年前。2021年9月29日,宋會蘭和其他兩位法輪功學員在公園裏向民眾講述法輪功真相時,被劫持到樺南縣看守所。在家人、律師、眾多親朋好友的營救下,她被釋放了。當時警察說她是無罪釋放。

1年半後,2023年4月7日下午,宋會蘭女兒王輝突然接到派出所電話,說讓她媽媽到派出所為「取保候審」簽字。王輝說,當時她媽媽是無罪釋放的,簽甚麼字?警察說不是無罪釋放,是「取保候審」,還說只是走個程序,不會抓人。王輝信以為真,就簽了字。

4月11日上午,警察又打電話給王輝,說要給她媽媽辦個手續。於是當天來了2位法院人員和1位派出所警察。他們告訴宋會蘭,「你現在是監視居住。」拿出兩份文件讓她簽字。一份是:犯罪嫌疑人訴訟權利告知書;一份是:認罪認罰從寬制度告知書。宋會蘭拒簽。

9月4日,派出所警察打電話給王輝,說檢查院的人要見她媽媽,並告知第二天下午1時會過來。

第二天,檢察院公訴科長李利鋒帶領5、6個工作人員去了宋會蘭家,還是要讓她簽字。宋會蘭告訴他們,說她曾患有腎炎、乳腺腫塊疼痛難忍、子宮頸糜爛、乙肝、風濕性關節炎等疾病,而且二十多年來經常和丈夫吵架。正當她絕望時,鄰居給她推薦法輪功。她修煉不到兩個月,身體的所有病症全都好了;而且她按照「真、善、忍」要求自己,家庭也和睦了。

她也告訴他們自己在湯原看守所被打毒針致殘的經過,還告訴他們,自己的左腿外側由於壞死沒有血液循環,沒有知覺。她女兒說,媽媽心臟疼,是在湯原看守所被迫害的。在醫院做了心電圖,說是心電異常。

李利鋒問有病歷嗎?宋會蘭說:「有,在保衛派出所呢。現在子宮脫垂走路時會磨得很疼。」

聽完後,幾個人不作聲。李利鋒見宋會蘭堅決不簽字,就領著人走了。

但是直到今年2月7日,法院人員、派出所警察仍不斷騷擾她,逼她簽字。

悲慘的遭遇

遭中共迫害右腳致殘的宋會蘭。(明慧網)
遭中共迫害右腳致殘的宋會蘭。(明慧網)

2010年12月13日,宋會蘭遭綁架,後被劫持到湯原看守所。2011年2月23日,看守所所長閆勇和獄警數人將她按在床上,強行點滴注射一瓶不明藥物。

當時,她感到剜心般地難受,痛苦得打滾,說不出話來。之後,她的膝蓋以下全部失去知覺,身體發硬、僵直,連舌頭都發硬。

2月28日後半夜,她的心臟異常難受,生不如死,右腿還起了大紫泡。獄醫第二天看了宋慧蘭的右腿後說:「這條腿廢了。」

之後宋慧蘭不能行走,大小便失禁,大腦反應遲鈍,記憶斷斷續續。

後來獲釋回家後,宋慧蘭身體僵直,眼神發呆,手、腿直挺挺的,不能回彎,像木頭人一樣。而且右腿以下,腳面、腳趾全部壞死,呈黑色,摸上去硬梆梆的,像鐵板一樣。

2011年5月25日,她的右腳掉落。

2021年9月29日下午,宋會蘭和同伴在公園裏給民眾發送法輪功真相資料,遭綁架,劫持到佳木斯市樺南縣看守所。

她自己帶的雙拐被沒收,因而行走極為不便。她告訴看守所人員,她的雙側大腿靜脈壞死,腿上裝了義肢,但沒人理睬她。

她在看守所睡光板床、挨凍,傷殘的腳疼痛難忍,心臟病時而發作不舒服。看守所監室內有9張床位,卻擠滿了12、3人,都得側身躺下,不能翻身,這對殘疾的她來說難上加難。她要求釋放,所長不准。

痛苦煎熬了20天後,宋會蘭又被轉押到佳木斯市看守所。

她家人一次次去交涉,聘請了律師;海外法輪功學員也不斷打電話,寫信,給參與迫害的人講真相。宋會蘭於2021年12月25日終於獲釋回家。

但是中共對慘遭迫害而致殘的宋會蘭仍不放手,圖謀進一步構陷,凸顯其邪惡殘暴的本性,以及二十多年來迫害信仰「真、善、忍」修煉者的慘烈程度。

明慧網報道顯示,在中共迫害法輪功的24年中,遭酷刑或不明藥物致殘的法輪功學員的案例屢屢可見,以下再列舉1宗案例。

廣東茂名市法輪功學員黃柱峰,生於1970年4月,電氣自動化專科畢業後,多次在廠培訓,有五級電工證和助理工程師證。他工作負責,誠實守信,曾在茂名晴綸廠被評為先進。

黃柱峰曾於2000年2月、2001年9月4日,被分別非法勞教1年和2年;在廣東省三水勞教所遭酷刑迫害,導致左肩傷殘,時年33歲。出來後,他無法從事技術工作,靠打工維生。

2020年12月12日,黃柱峰下班回到租房處,又被當地警察綁架、抄家。

為了構陷他,茂南區「610」(專門迫害法輪功的非法機構)頭目江志雄和一社區人員,到他家與其交談。黃柱峰給他們耐心地講述法輪功真相,卻被當成了他的「罪證」。他被構陷到茂南區檢察院,後被起訴到茂南區法院。

2023年8月17日,黃柱峰在茂名市第一看守所內被非法宣判。他被冤判2年10個月,勒索罰款1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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