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區組織協會」今日(11日)公布最新研究發現,有超過七成三中港分隔家庭需要等待11年或以上才能獲批來港團聚;有過千名中港單親兒童依靠大陸的父或母以「探親證」來港照顧,九成半家長返鄉續證時,子女需獨自留在香港,影響身心健康及社交發展。

社協指,單程證政策一直沒有針對中港單親家庭的名額,單程證名額類別並沒有涵蓋在港配偶去世、夫妻離婚或失踪的單親家庭,在港子女無法申請中國大陸的父或母親到香港照顧他們,相關個案只能酌情批准,或等到那些家長60歲時,可以申請無依靠老人投靠成人子女名額來港,結果那些子女缺乏照顧及養育。

研究發現,73.1%中港分隔家庭等待團聚已經11年或以上,社協形容是「未見終點」和「漫長折磨」。組織估算有過千名香港人的未成年子女,需要依靠中國大陸的父或母親以「探親證」來港照顧他們,家長每3個月須回鄉續證一次。研究發現,如果家長獨自返鄉續期,95.2%讓子女獨自留家、61.9%交由朋友暫託、42.9%交由親友暫託、14.3%是日間由親友照顧, 但晚間是獨留在家。

社協認為,父母離開子女返鄉續証,對兒童有很大負面影響,不利兒童身心健康及社交發展。90.4%表示缺乏安全感、84.6%感到焦慮、73.1%無人照顧、71.2%感到害怕、67.3%感到自卑,55.8%認為自行煮食容易發生意外。

研究亦發現,71.1%中港分隔家庭居住不適切居所,46.2%居住100平方呎或以下,而居住面積中位數為95平方呎,當中2人家庭居住面積更少於85呎,遠低於房委會規定的公屋人均居住面積最低為7平方米(約75呎),以及5.5平方米(約60呎)以下的「擠逼戶」。

由於中港分隔家庭的父或母為雙程證人士,子女未滿18歳,他們未能符合條件申請公共房屋及社會房屋,需長期居住於劏房,居住環境惡劣地方,支付昂貴租金水電費。

單親媽媽陳女士在記者會上表示,自己的小朋友情緒不太好,而陳女士每次返鄉簽證時也很擔心,不知能否再簽來港,能否再簽一年;如果不能簽到一年,就要小朋友先回港,她留在大陸等待簽證。

社協促請政府加快審批單程證,以及彈性處理目前配額,讓中港分隔家庭在港團聚;容許來港照顧家人的雙程證持有人享用醫療福利,容許相關兒童申請公營房屋;推出「一年多簽」探親政策,惠及子女為香港居民的單親大陸父母;「補充勞工計劃」公開和透明申請途徑,或在港設立申請部門或提供可合法中介名單,讓居港雙程證人士可在港申請及在港培訓,及可以與在港子女同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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