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將於5月1日施行的中共《人體器官捐獻和移植條例》,令許多民眾憂心全國青少年失蹤案會暴增。為制止器官捐獻進入校園,他們正在籌劃倡議「廢除器官移植合法化」,以確保百姓家孩子的生命安全。
器官捐獻宣傳走進校園 遭質疑
自該《條例》發布後,已經有學校開始進行「紅十字會登記志願者宣示」,讓未成年的小學生宣示捐獻器官。
對此,網絡評論員「標槍銳評」憂心表示,「人體器官捐獻和移植條例修改案通過後,全國各地青少年失蹤案件已猛增,如果今年5月1日人體器官移植正式合法化後,失蹤人口的數量會不會再暴增?」
他說,「學校組織體檢驗血的目的是甚麼,是否用於器官移植數據庫驗血器官移植配型?不然的話,為何頻發學生體檢後離奇失蹤事件。」
他質疑,器官捐獻宣傳為何走進校園?為何很多人在簽署器官捐獻協議不久後就突發車禍腦死亡,突發的意外狀況是否人為製造?腦死亡是否活摘器官合法殺人的藉口?
前年失蹤的江西鉛縣高中生胡鑫宇,後經體制內人士證實是被活摘器官。陝西男孩謝昌楊失蹤十個月後,被發現疑似屍體,但是頭頸、四肢和雙腎都已不見。最近,廣州松田學院一名學生在校暈倒後學校沒有送醫搶救而是將他快速火化,家長都來不及見面。這些現象不得不引起家長們的關注。
自從器官移植小組進入各大高中院校後,出現大量青少年失蹤,同時也出現大量「腦死亡」器官捐獻者。全民體檢,年輕人被中共當人礦,按需求活摘器官,校園已然成為器官供應庫。
據影音號博主「星火燎原」發布的一段影片中報道了2023年12月份若干孩子失蹤名單,其中包括:東莞12歲男孩吳傑豪、蘇州市13歲男孩王宇涵、贛州17歲男孩王寶虹、西寧市16歲男孩張明錦、廣東15歲女孩林永玲、桂林17歲女孩歐靖蓮、四平市11歲男孩宋宇航、信陽14歲男孩王一冰、商丘10歲男孩張執業、黃岡市5歲男童張德邦等10人失聯。
看到這些失蹤名單,令人心情發沉。《人民日報》四川分社社長林治波發帖表示,「有一個問題一直在困擾著我,在到處都是『天眼』和『雪亮工程』的土地上,消失的孩子很多都找不到,你們說奇怪不奇怪。我堅信有一個龐的非法器官移植犯罪團夥,在不斷地實施犯罪。」
「人體器官移植條例」導致很多兒童失蹤 倡議禁止
「標槍銳評」表示,「日前,針對器官移植合法化引發的亂象,福建鄒麗惠律師建議廢除器官移植合法化,並計劃尋找合適的發起人牽頭實施《廢除器官移植合法化的萬民倡議書》,此舉功德無量,期待早日付諸實施。」
提出此建議的鄒麗惠律師在微博的文章「《民法典》明文規定禁止任何形式的人體器官買賣」已經被封。
福建中醫師林先生對大紀元記者表示,「在校園裏要學生簽捐贈器官志願書,這不是造成更大的社會隱患嗎?我支持『廢除器官移植合法化』。」
他表示,「器官移植的法律,整個的流程,器官的源頭、追溯,你是完整公開透明的那沒問題。在法律層面都不健全的情況下推出器官移植合法化這個是亂來的。如果在沒有全民免費醫療保障下,那器官移植針對誰呀?不就是針對那些有錢的人,有資源的權貴這些人。」
網絡《公正之聲》作家吳國發也建議撤銷《人體器官捐獻和移植條例》以及其它有關文件,徹底禁止人體器官移植,並在全國範圍開展一場打擊人體器官買賣罪惡活動的運動。
他在文章《人體器官移植合法化的國家法律及其後果》中寫:2007年《人體器官移植條例》第十條:活體器官的接受人限於活體器官捐獻人的配偶、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有證據證明與活體器官捐獻人存在因幫扶等形成親情關係的人員。
他指出,「因幫扶等形成親情關係的人員」,是指沒有血緣關係的親人。這就開了一個大缺口。任何人都可以通過這個缺口進入「因幫扶等形成親情關係的人員」群體,成為活體器官的接受人。
從事人體器官買賣的犯罪份子和邪惡集團則在「人體器官移植合法化」的大環境中,幹著人體器官摘取、買賣的罪惡勾當。
他說,「2007年的《人體器官移植條例》導致了中國每年很多兒童失蹤,數量可能多達一百多萬。那些失蹤兒童大多數都是被罪惡團夥摘取了器官而死亡。中國因此成為人體器官捐獻和移植的世界超級大國。中國的人體器官不但供國內移植,而且由罪惡團夥非法出口到外國。」
「標槍銳評」提醒學生和家長,拒絕校園體檢,拒絕捐血,拒絕器官捐獻,拒絕基因檢測,更要警惕腦死亡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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