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司法部正在起訴四名中國公民,指控他們多年來一直共謀從美國向伊朗非法出口和走私原產於美國的電子元件,並犯下了多項聯邦罪行。
根據美國司法部公共事務辦公室周三(1月31日)發布的新聞稿,聯邦檢察官向華盛頓特區一家聯邦法院起訴了四名中國公民,他們是:劉寶霞(Baoxia Liu,音譯,又名Emily Liu),翁耀華(Yiu Wa Yung,粵語音譯,又名 Stephen Yung),李永新(Yongxin Li,音譯,又名Emma Lee),鍾彥來(Yanlai Zhong,音譯,又名Sydney Chung)。
新聞稿稱,根據法庭文件,這四名疑犯通過中國大陸和香港來非法出口和走私美國出口管制物品,最終為隸屬於伊朗伊斯蘭革命衛隊(IRGC)和伊朗國防及武裝部隊後勤部(MODAFL)的實體謀利。MODAFL負責監督伊朗導彈、武器和軍用航空設備(包括無人機)的研發和生產。
起訴書指控,早從2007年5月開始,至少持續到2020年7月,被告利用在中國的一系列幌子公司,將原產於美國的軍民兩用物品輸送給與伊朗伊斯蘭革命衛隊和MODAFL有關聯的、受美國制裁的伊朗實體,如設拉子電子工業公司(Shiraz Electronics Industries, SEI)、「Rayan Roshd Afzar」公司及其這些公司的分支機構。這些原產於美國的軍民兩用物品中包括可用於生產無人機、彈道導彈系統和其它軍事終端用途的電子產品和部件。
在整個共謀過程中,被告隱瞞了將貨物運給伊朗和伊朗實體的事實,並就最終目的地和最終用戶向美國公司做出了重大虛假陳述。這些欺騙行為導致美國公司以虛假藉口向被告設在中國的幌子公司出口貨物,並謊稱這些產品的最終目的地是中國而非伊朗。結果,大量原產於美國、具有軍事功能的軍民兩用產品從美國出口到了伊朗,違反了美國有關制裁和出口管制的法律和規定。
被告被指控共謀違反美國《國際緊急經濟權力法》(International Emergency Economic Powers Act,簡稱IEEPA),違反《國際緊急經濟權力法》從美國走私貨物,以及一項提交虛假或誤導性出口信息的罪名。如果罪名成立,被告將因違反《國際緊急經濟權力法》而面臨最高20年的監禁,因從美國走私貨物而面臨最高10年的監禁。每一項共謀和提交虛假或誤導性出口信息的罪名也都將使被告面臨最高5年的監禁。
這四名疑犯仍然在逃,美國當局已簽發逮捕令。
美國聯邦調查局(FBI)和商務部出口執法辦公室(OEE)正在調查此案。
美國司法部負責國家安全事務的助理部長Matthew Olsen在新聞稿中表示:「這種非法獲取美國技術的行為直接威脅到我們的國家安全,我們將利用我們可以支配的一切工具切斷助長伊朗政權邪惡活動的非法供應鏈。」
美國商務部負責出口執法的助理部長Matthew Axelrod也指出:「今天的起訴與顛覆性技術打擊小組(Disruptive Technology Strike Force)的工作有關,再次證明(武器)擴散者不能躲在第三國的幌子公司後面向我們的對手輸送技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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