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遭無了期擱置的《基本法》第23條立法即將捲土重來,目前已進入快車道,香港特首李家超於昨日(1月30日)宣布,正式啟動《基本法》23條立法公眾諮詢,在危害國家安全「七宗罪」上將新增一項「境外干預罪」,按照李家超的說法,相關立法的準備已進入最後階段,已經在衝線的直路;與此同時,香港當局推出民商事法,1月29日起中國大陸與香港民商事案件判決可互認。分析認為,近期的一系列動作均表明中共有其戰略考量,在面對目前嚴峻的國際局勢下,力圖將香港掌控在手。
昨日上午10時,特首李家超在政府總部主持「維護國家安全:基本法第23條立法公眾諮詢」記者會。會上李家超宣布,正式展開《基本法》23條立法公眾諮詢,諮詢期至2月28日。記者會召開後約半小時,恒生指數不單跌穿16,000點,最低曾跌至15,675.51,最後收報15,703.45,跌幅超過2%
李家超稱,23條立法將新增「境外干預罪」,禁止任何人配合外國勢力干預香港選舉、立法及司法機關等。另外亦會在不誠實取用電腦的基礎上引入新罪行,針對透過電子系統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
李家超在立法會1月25日舉行的「行政長官互動交流答問會」上也表明,《基本法》23條立法準備已進入最後階段,已經在衝線的直路。
李家超稱,特區政府會系統性建設23條立法解說工作,統籌安排上將分為核心和支援隊伍,擬在今年內完成23條立法,儘快履行香港的憲制責任。李家超還表示,另會成立「應變反駁隊」反擊「敵對勢力」在互聯網等的文宣抹黑。
李家超在提及2019年反送中運動時稱,國安風險真實存在,敵對力量虎視眈眈,所以必須儘快立法,「早一日得一日」。
根據《基本法》第23條,「香港特別行政區應自行立法禁止任何叛國、分裂國家、煽動叛亂、顛覆中央人民政府及竊取國家機密的行為,禁止外國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在香港特別行政區進行政治活動,禁止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與外國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建立聯繫。」
國安法備受指責 23條涵蓋面更廣
時事評論員王岸然對《大紀元》表示,李家超上台後《港區國安法》已經擺在那裏,因此李家超是最不急於對23條立法的一個特首,但是為何目前卻變得如此緊急?
王岸然說:「原因之一是近來整個國際形勢都在針對《港區國安法》,不少西方國家都在質疑香港人權狀況。」
1月23日,聯合國人權理事會普遍定期審議工作組會議在瑞士日內瓦舉行,近20個西方國家關注香港倒退的人權狀況,建議取消《港區國安法》。
王岸然認為,在此種情況下23條也許可以作為國安法的替代。
另有觀點認為,於2020年底實施的《港區國安法》目前也只涵蓋了《基本法》第23條中的分裂國家以及顛覆國家政權罪,而其餘5項罪類並未被納入其中,因此外界預期,如果第23條完成立法,其涵蓋面將更加廣泛。
有學者預測,如果23條立法完成,只會讓在香港的經商環境繼續惡化。
香港大學法律學院教授楊艾文說:「如果企業或團體與外國政府有某種聯繫,可能就會被捕。除此之外,即使是工商企業或合資公司,也可能必須更仔細的檢查資金來源。」
旅英香港學者、原香港民意研究所社會政策研究名譽總監鍾劍華對《大紀元》表示,現在香港當局正在將23條所涉及的範圍不斷擴大,其中包括軟對抗、網絡安全、虛假資訊等。
「事實上,目前國安法的實施已經造成任何事都可使人入罪,有了23條對於暴力政權來講是增加一個打壓民眾的工具與武器。」他說。
日本香港民主連盟發言人葉錦龍也曾預期,相較於《港區國安法》,未來《基本法》第23條立法的涵蓋面將會更廣泛,不僅會將《反間諜法》納入,甚至連《反外國制裁法》、《愛國主義教育法》都有可能在法案中暗渡陳倉,對香港居民的打壓和箝制,恐比現在還將有過之而無不及。
英國人權家羅傑斯(Benedict Rogers)更是批評,港府的做法是要在香港自由的棺材上,釘上更深的釘子。
屢遭擱置 第23條立法由始至終風波不斷
香港《基本法》23條是一個有關國家安全的條款,規定特區政府應自行立法禁止包括「叛國、顛覆、洩漏國家機密」等在內的7項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但自1997年香港主權移交以來一直未能實現。
1984年在中英雙方簽訂保障香港享有高度自治的《中英聯合聲明》後,中共當局便急於構建一個恢復在香港行使主權的法律框架。
1985年,中共全國人大設立了一個由59人組成的「《基本法》起草委員會」,結果推出的第一稿草擬條文被視為字眼太含糊、範圍太廣;其後儘管在第二稿中刪除了「顛覆」字眼,使得部份條文獲得公眾接納,但仍備受關注。
草委會在其後的第二稿上增加了「自行立法」字眼,使得香港政府可在其認為有需要的時候才進行立法。
相關條文在研訂期間恰逢1989年六四北京天安門學生運動,當時眼見香港經過英國156年的殖民統治,居然仍有如此巨大的反抗能量,嚇壞了絲毫不能容忍任何其它聲音的中共政權。
為加強對香港的控制,中共將顛覆罪重新引入,甚至加上有關政治性組織的條文,目前最終的條文即為現在看到的七宗罪。
此後中共一直力求儘快完成23條在香港的立法,然而當局為實踐這項條文而開始的立法過程在香港引發巨大爭議,自始至終風波不斷。
23條立法與迫害法輪功
有熟悉中共高層的權威人士曾透露,港府當年推動23條的立法的針對對象團體是香港的法輪功。
前香港行政長官董建華於2001年公開發表對法輪功的負面評論,翌年,即2002年,董建華啟動23條在本地的立法,並於同年9月24日推出相關立法的諮詢文件。作為香港的首任特首,對23條進行立法是已故中共黨魁江澤民交給董建華的一項「政治任務」。
2003年正值沙士(SARS)病毒大爆發,當時香港經濟處於低迷,加上當局推出23條立法諮詢文件,香港人對前途的擔憂和對董建華的不滿達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
就在特區政府預定7月9日完成立法的前夕,在香港民間人權陣線號召下,超過50萬人在7月1日走上街頭遊行,在反對23條立法的同時要求董建華下台,隨後引發的「七一效應」,導致港府在9月5日決定撤回「國家安全條例」草案,理由是「以消除社會對當局按照《基本法》23條規定立法所帶來的疑慮」,一年多後,董建華下台。
香港大學前法律學院院長陳文敏教授曾公開反駁未履行「憲制責任」的說法,指23條沒有講明要用甚麼方式,只說「自行立法」,而23條所要求的國家安全法律一直存在於香港現行法例,只是散落在不同的條文。
陳文敏指出,例如現行的《刑事罪行條例》、《官方機密條例》、《社團條例》等都有煽動、叛亂、間諜等罪行,早已涵蓋23條要求。
分析:出於戰略考量中共急於收回對香港的控制
目前,23條已經走在立法的快車道上,但是否會再次被擱置仍將拭目以待。
與此同時,香港政府推出民商事法,中國大陸與香港民商事案件判決可互認。2022年10月26日,立法會三讀通過《內地民商事判決(相互強制執行)條例草案》。
2023年11月10日,香港政府在憲報刊登《〈內地民商事判決(相互強制執行)條例〉(生效日期)公告》及《內地民商事判決(相互強制執行)規則》,宣布立法會於2022年通過的相關條例及規則將自2024年1月29日起開始實施。
1月29日起,《關於內地與香港特別行政區法院相互認可和執行民商事案件判決的安排》(簡稱:《民商事法安排》)生效。
1月27日,香港律政司長林定國指出,《民商事法安排》實施後,香港法院在既定機制下認許中國大陸的判決,同時中國大陸的法院亦可按機制認許香港法院的判決。
資深時政評論人士季達表示,這個民商事條例互通顯然是針對香港的司法,「目的是要香港承認中國的司法體系,在中國大陸的相關判案在香港同樣有效,通俗說來就是中港法律互通。」
季達認為,《民商事法安排》加上港府對23條的立法所展開的一系列動作,顯示中共當局在面對當前緊張的國際局勢急於收回對香港的控制權。
國際上,日前中國與日本在釣魚台(日本稱:尖閣諸島)問題上產生摩擦。中共與日本同步就釣魚台事件發表聲明稱,已驅離對方進入釣魚台列嶼海域船隻。
中日在釣魚台問題上歷來存在紛爭,王岸然認為,戰略層面,中日相爭是鬥而不破,然而台海與南海則另當別論,很可能隨時會有動靜出現,中共擔心彈丸之地香港隨時會出紕漏,這是中共立法23條的戰略考慮。
「2019年香港發生重大動盪之時,當時中共是非常擔心這些不穩定因素的,尤其認識到香港從來都是一個連結海內外的反共基地,未雨綢繆,中共推出警察頭子李家超做特首有其考量的因素所在。」他說。
王岸然認為,中共因此需要將香港掌控在手,這也從側面佐證了香港當局成立「應變反駁隊」反擊所謂「敵對勢力」的原因。
這次香港政府提出的23條立法諮詢,時間只有短短一個月,比起先前縮短不少,讓外界質疑只是「走過場」。另外日前也有港媒報道,港府預計要搶在7月立法會休會前,完成23條的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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