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頭法院將智障男子李四強當成搶劫犯判其有期徒刑12年,李四強入獄服刑9年出獄後死亡。其家屬8年來堅持不懈的喊冤叫屈,加上社會輿論介入,今日終於等來了廣東高法的再審決定書。
據新京報報道,李四強是安徽省利辛縣孫集鎮人,存在先天性智力缺陷,於2007年春天失蹤,家發動親友四處尋找卻杳無音信。直到2009年11月,汕頭警方找李四強的母親核實犯人身份時,家人才知道失蹤兩年的李四強居然被關在監獄裏。
李四強的哥哥李奎星到監獄探望他時曾試圖問個究竟,他說,「當時問他有沒有判決書,他也說不清楚,儘管那時懷疑他是不是被冤枉了,但甚麼信息都不知道。」
直到李四強2016年出獄,李奎星才從弟弟的隨身物品中找到一份判決書,此時他才知道,弟弟李四強竟然被當成搶劫犯劉西文拘捕,「劉西文雖然跟我們是同縣的,不過我們並不認識,相隔有幾十公里」。
而對於判決書中所列的犯罪事實,李奎星覺得不可思議,因為2003年被認定在廣東汕頭「搶劫」時,他弟弟正在老家,村裏人都可以證明。
李奎星聘請律師後,案件逐漸清晰,據案卷中材料顯示, 2003年劉西文夥同其他人在廣東汕頭實施多宗搶劫犯罪,多數團夥成員陸續落網,但劉西文當時在逃。劉西文也是安徽利辛人。
「廣東省汕頭市公安局龍津派出所曾出具一份證明,上面寫道,南京市公安局建鄴分局雙閘派出所2007年3月26日在轄區檢查外來暫住人口時,查獲嫌疑人劉西文,經上網比對和戶口所在地比對調查,係在逃的涉嫌搶劫犯罪的網上逃犯。當時李四強身上有一張劉西文的身份證。」為何李四強身上有劉西文的身份證,誰也說不清楚。
據律師介紹,從照片來看,劉西文和李四強長相並不相似,但被錯抓的李四強,先被移交給汕頭警方,此後汕頭市龍湖區檢察院提起公訴,龍湖區法院開庭審理了劉西文搶劫一案,這期間汕頭市龍湖區公檢法各部門均沒有發現被告人的身份問題。
就這樣,李四強被當成「劉西文」於2007年10月11日被判刑12年6個月,審判完畢後被送到監獄服刑。
服刑期間,監獄的管教發現「劉西文」實為李四強,遂將此案上報,但汕頭法院並未重審此案,而是裁定李四強冒用「劉西文」身份參與了汕頭搶劫案,將判決中的「劉西文」更正為「李四強」。李四強繼續在獄中服刑,服刑9年經兩次減刑,2016年刑滿釋放。出獄時的李四強身體非常虛弱,三個月後去世。
自2016年李四強出獄後,李奎星便委託律師向各級法申訴,被駁回就申訴,但還是被駁回,直到最高法院。
2023年2月,「智障男子被錯當搶劫犯坐牢九年」一事經媒體報道後引發社會廣泛關注。在強大輿論關注下,廣東高法回應稱,重新審查李四強犯搶劫案。2024年1月29日,廣東高法審理結果出來,決定此案再審。
據悉,真正的劫犯劉西文已被拘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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