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二(1月23日),華盛頓特區巡迴上訴法院駁回了特朗普要求舉行第二次聽證會以解除針對他的禁言令的請求,拒絕對禁言令進行重審。
在特別顧問史密斯(Jack Smith)起訴特朗普試圖推翻2020年大選結果一案中,特朗普於去年10月被下令禁止發表針對聯邦檢察官、潛在證人和法院僱員的言論。
法庭稱,禁言令是為了阻止特朗普公開攻擊聯邦選舉干擾案中的關鍵人物。
據史密斯辦公室稱,要求發布禁言令的主要依據是特朗普在網上發布了有關此案的所謂惡意帖文,其內容包括攻擊史密斯、指責負責此案的法官有偏見,以及詆毀知名證人。檢察官認為,特朗普的評論有可能恐嚇證人,煽動其支持者威脅案件參與者,並以其它方式干擾法官確保公平審判的能力。
12月,由三位法官組成的合議庭在很大程度上維持了禁言令,但縮小了範圍,允許特朗普發表有關史密斯的言論。
特朗普對這一裁決提出上訴,並尋求在華盛頓特區巡迴法院全體法官面前舉行聽證會,以求徹底取消禁言令。
特區巡迴法院的這一裁決出現在這位前總統為重返白宮進行競選之際,這意味著特朗普唯一的辦法就是請求美國最高法院審理此案。
特朗普的律師此前曾表示,如果華盛頓巡迴法院維持對其言論的任何限制,他們將請求最高法院介入。
特朗普的辯護團隊認為,在沒有具體證據證明存在「明顯、實際危險」的情況下限制他談論此案,侵犯了他的第一修正案權利,尤其是考慮到他作為總統候選人的身份。
特朗普的律師沒有應記者請求就巡迴法院這一裁決發表評論。
聯邦選舉案是特朗普面臨的四項刑事起訴之一,審判定於3月4日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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