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利福尼亞州一項禁止在多數公共場所攜槍的法案於2024年生效,不過美國第九巡迴上訴法院於1月6日(周六)支持地方法官的原定裁決,阻止加利福尼亞州執法,並指出新法違憲。
擁槍權是美國憲法賦予守法民眾的權利,但在民主黨人掌控的州,尤其是在深藍色的加利福尼亞州,州政府強烈支持禁槍。
去年9月,加利福尼亞州州長紐森(Gavin Newsom)簽署了SB2「槍枝」(Firearms)法案,規定2024年起,禁止加利福尼亞州人在26類公共場所攜槍,持有隱蔽持槍證(CCW)的槍主也不例外。這類槍主將不能在向公眾開放的私營企業(如餐館)內隱蔽攜帶槍枝,除非業主張貼允許隱蔽持槍的標誌。
紐森簽署新法後,槍枝擁有者、加利福尼亞州步槍和手槍協會(California Rifle Pistol Association,CRPA)、《第二修正案》基金會和美國槍主協會(Gun Owners of America)針對SB2提起了訴訟。
去年12月20日,美國地區法官科馬克卡尼(Cormac Carney)作出裁決。他認為,由民主黨領導制訂的州法幾乎將加利福尼亞州所有公共場所都變成了「敏感場所」,實際上是侵犯了美國《憲法第二修正案》賦予遵紀守法公民在公共場合持槍和自衛的權利。
一波三折 控槍法被禁生效
然而卡尼的裁決並未令加利福尼亞州政客就此止步。就在2023年的最後一個周六,受理該案的美國第九巡迴上訴法院擱置了卡尼的決定,允許SB2如期生效。
但僅過去一周,該法院另一法官小組再次作出裁決,駁回「如期生效」的決定,選擇支持卡尼的原裁決。法院將於4月份進一步審理該案。
紐森長期以來一直支持SB2等控槍法案,對於第九巡迴上訴法院的最新裁決,其辦公室發言人在社交媒體上表示,州政府將繼續上訴:「這項危險的決定將加利福尼亞州人的生命置於險境。我們不會停止努力捍衛加利福尼亞州數十年來在槍枝安全方面取得的進步。」
另一方面,加利福尼亞州步槍和手槍協會則歡迎上訴法院的最新裁決。該協會表示,加利福尼亞州政府所謂確保「公共安全」的方法,無疑是讓合法公民更難擁有和攜帶槍枝,但卻保障了犯罪份子能繼續持有武器。
該協會在聲明中表示:「加利福尼亞州政府在許多方面的領導力已跌入谷底。各級立法者都在滔滔不絕地講述半真半假的『事實』,為日益具有侵略性的政策辯護。」
雖然法院的判決一波多折,但截至目前,加利福尼亞州SB2被正式阻止生效,除非未來法院作出後續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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