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今日(21日)發表兩份調查報告,包括醫管局等4宗僱主不當保留或使用僱員/前僱員個人資料事件。其中,廣華醫院一名前員工,投訴上司將其病假資料,轉發至部門員工通訊群組。公署指醫管局違反保障資料原則有關個人資料使用的規定,已發出執行通知,指示糾正其違反事項,以及防止同類違反的行為再發生。

公署所公布涉及4宗僱主不當保留或使用僱員/前僱員個人資料的調查報告中,包括醫管局轄下的廣華醫院及Christian Louboutin Asia Limited,有員工在即時通訊軟件群組中,被不當披露個人資料;星娛樂(環宇)有限公司就在前僱員離職後,仍繼續使用其個人資料作公司網上銀行帳戶使用者;雁月中醫綜合中心使用前僱員的舊住址填寫及郵寄報稅表。

其中廣華醫院的個案,院方前員工投訴自己先後兩次,透過即時通訊軟件直接向部門經理告假,並提及自己病況。但投訴人上司卻將兩則訊息轉發至一個有47人的通訊群組當中。該名前員工不滿其上司的做法,並向公署投訴。

公署指出,醫管局收集投訴人的病假資料,是為處理與投訴人病假申請,以及調配人手有關的事宜。是次舉動已超出原來的資料使用目的,而且未經投訴人同意,公署因此裁定醫管局明顯違反相關條例原則。

公署已向醫管局發出執行通知,並要求制定政策去督導人員處理病假申請,同時要按「有需要知道原則」披露相關資料,加強培訓提升員工意識,並實施恒常監察。至於另外三宗個案,亦同樣違反私隱條例,署方亦已向相關機構發出執行通知,指示他們糾正其違反事項,以及防止同類行為再發生。

公署表示,過去5年平均每年收到過百多宗,有關人力資源管理相關的投訴。私隱專員鍾麗玲指,人力資料管理工作往往涉及處理大量的個人資料,僱主及人力資源管理人員,需要對保障個人資料私隱方面的法規,僱主亦要尊重員工的個人資料私隱,有助建立良好的僱傭關係,提升僱員對機構的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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