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委會早前通過的「屋邨管理扣分制」加強措施,將於下周一(18日)實施。措施包括增加亂拋垃圾、噪音滋擾、把出租單位作非法用途等的扣分分數,如公屋租戶或中轉房屋持證人,在兩年內被扣滿16分,其租約會被終止。有關的前租戶在終止租約後5年內,不得再申請公屋。

房委會資助房屋小組委員會今年5月24日,通過實施扣分制的加強措施,增加涉及環境衞生、公眾安全及嚴重違反租約的9項不當行為的扣分分數,其中「亂拋垃圾」、「胡亂棄置垃圾」、「任由攜帶之動物及禽畜隨處排泄糞便,弄污公眾地方」、「棄置雜物阻塞走廊或樓梯通道,妨礙清潔工作」、「造成噪音滋擾」的扣分分數均由5分增至7分。

「在垃圾收集站、樓宇範圍內或其他公眾地方胡亂傾倒或棄置裝修廢料」、「損壞雨水/污水管,引致滲水往下層單位」、「損毀或盜竊房屋委員會財物」、「把出租單位作非法用途」的扣分分數均由7分增至15分,其中「損壞雨水/污水管,引致滲水往下層單位」的警告機制將不再適用。

另外,當局擴大兩項有關環境衞生,與嚴重違反租約的不當行為的適用範圍。將「拒絕維修應由租戶負責保養的喉管或衞生設備」修訂為「沒有維修應由租戶負責保養的喉管或衞生設備,或沒有按房委會的要求糾正未經批准的改動工程」;及將「非法擺賣熟食」修訂為「非法販賣商品或服務;未經房委會批准而提供、推廣、招攬或宣傳具有商業性質的商品或服務」。

同時收緊公屋富戶及加戶政策

房委會5月的會議上,亦一致通過收緊公屋富戶及加戶政策,10月已經生效。所有公屋住戶入住後須每兩年申報物業狀況;若查出屬富戶,暫准居住期限從一年縮減至4個月,以增加在暫准居住期間轉移資產的難度。

另外年長租戶的戶籍如已有成年子女,則不得再額外為其他成年子女「加名」,以減少公屋的「世襲」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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