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網民挖出大陸名嘴朱丹被騙案的民事判決書。判決書顯示,被告「北京品誠悅匯文化傳播有限公司」於本判決生效後十日內支付原告朱丹墊付款1,600萬元(人民幣,下同),該案立案時間為2016年7月5日,但被執行人至今未履行全部判決。
此前,朱丹在一檔綜藝節目中自曝,多年前朋友因資金問題需要借款,希望她作為見證人簽字。由於朱丹當時不在北京,朋友寄來一張白紙要她簽字,她未注意就草率簽下自己的名字。
朱丹後來意識到,自己將見證人和擔保人的身份混淆,因此在白紙上簽名讓她最終不得不動用全部積蓄償還了朋友的所有債務,朱丹也在庭審期間被法官直呼為「法盲」。儘管她在案件結案後迅速起訴了這位朋友並勝訴,但朋友宣布破產,朱丹最終依然扛下所有債務。
雖然朱丹並未在節目中透露自己被騙走了多少錢,但有網民日前挖出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的確有一條與朱丹有關的信息。這條立案時間為2016年的信息顯示,朱丹墊付款為一1,600萬元,被執行人為田某某,被執行人履行情況為全部未履行。
朱丹借這事提醒大家,一定不要在白紙上隨便簽自己的名字,「希望大家不要步我的後塵」。11月30日,話題「朱丹被騙案判決書」衝上熱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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