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場警署昨日(13日)有警員意外走火,事發在下午3時許,據報涉事男督察是為機場特警,在機場警署上彈區監負責隊員開工取槍上堂,他當時獨自在上彈區為Glock17半自動曲尺手槍上彈,但上堂後意外觸碰板機,向防彈牆發射一發子彈,事件中無人受傷。

Glock17在奧地利製造,可裝7至15發子彈,特點是槍身輕而易操控,但重量輕亦影響發射準確度。該款手槍為警隊要員保護組(G4)、機場特警、飛虎隊、反恐特勤隊及水警的佩槍。這款手槍過去曾導致多宗走火意外,其中在2016年7月,灣仔警察總部一名隸屬反恐特勤隊的男警,為該款佩槍退膛期間出事;在2014年1月和2015年11月,也分別有兩名駐守機場的特警在警署意外走火,兩次均無人傷。

警方重申,警隊裝備使用上有嚴格規定,案件現正由機場警區刑事情報及支援組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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