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宋時,湖州烏程縣(今湖州市吳興區)潯溪村(今南潯古鎮)有個村民叫徐三。高宗紹興十五年(公元1145年)夏曆七月,一天,徐三突然死亡,經過了四天,徐三又活了過來。後來,徐三向人講述他在陰間的經歷。

原來,徐三死去後,被陰間衙役追捕,魂魄被抓到了冥府。這時,徐三看見有位主事者端坐在桌子後方,座位前,各種衙役來來往往,公務很繁忙的樣子。

不一會,他被帶上前去,接受審問生平的善惡事跡後,接著有人就給了他一支鐵箠,令他留在陰間當獄卒。徐三的職責是:手持鐵箠站在冥府大殿下,凡有惡人被帶到大殿接受審判,惡人的姓名被讀到時,他與其他獄卒就要一起上前,準備行刑。等到判官逐一讀出惡人生前的罪過與惡行後,再命令他們這些獄卒用鐵箠擊打惡人。

惡人往往被打得很慘。獄卒手持鐵箠一打,惡人就會流血。當惡人被打得血肉模糊不成人形時,冥官用水一噴,惡人又恢復了原樣,然後繼續受刑,周而復始,直到冥官喊停為止。徐三回憶道,在這段陰間的獄卒生活裏,經歷了多次行刑。

有一次,徐三趁著空閒,在冥府裏遊蕩。不久,他來到了一處寫著「判官院」的房間前。徐三往裏一看,裏面有休息用的幃帳、桌子和茶几等傢俱,似乎是供判官們休息的地方。

這時,徐三再仔細一看,房間裏的人,正是他從前在人間的僱主王蘊。王蘊生前是監稅官,死後在這裏又當了判官。

王蘊認出了徐三,並問徐三為何來到陰間。徐三說了始末,並說自己想念人間,很希望還陽。王蘊答應幫忙詢查,接著就帶著徐三來到了一處官府,讓他坐門外等候。過了一會兒,王蘊出來對徐三說:「你本不該來此,現在可以復生回人間了。」接著,王蘊寫了批准還陽的文牒,交給徐三,要他拿著文牒趕快還陽。

王蘊還對徐三說:「我在這裏當判官,過得還不錯,就是缺少冥幣和紙、筆,你回去後告訴我的家人,趕快燒冥幣百萬、二百張紙、二十枝筆給我。」王蘊還叮囑徐三,陽間的人燒冥幣時不謹慎,燒過來很多都是殘破、散亂的,陰間用起來很麻煩,最好用帕子包好再焚燒,千萬不要忘了。說完後,王蘊還把自己的髮梳繫在徐三左臂上,說:「為讓我家人相信,這個髮梳是我的陪葬物,給你做個見證。」

徐三流著淚對王蘊表示感謝後,就拿著文牒興高采烈地踏上了還陽之路。半路上多次遇見鬼神阻擋,徐三拿出文牒,鬼神一看就放行了。後來,徐三爬上一座山,從山上摔了下來,魂魄就回到肉身了,也就還陽復活了。家人一看徐三復活,大為震驚。

徐三剛還陽,身體還有點虛弱,準備休息一兩天,有空閒了再出門到王蘊家傳話。結果,還沒來得及去王蘊家,徐三又死了過去。第二天,王蘊家來人責問:「昨天夜裏,我們家裏人夢見王蘊了,夢中王蘊指責徐三還陽了也不來家裏說一聲,把他的話帶到,害得王蘊不得不託夢給家人。」

這次徐三死了三天後,又復活了。徐三甦醒後說:「我被那邊的某某神給留住了,讓我參加划船競渡的遊戲。」此時大家看徐三左臂上確實繫著那髮梳,繩結上的封識都還在。

七年後,徐三到秀州魏塘(今浙江省嘉興市嘉善縣魏塘鎮),為當地的方家當僱工,種田謀生。又過了七年,徐三因拖欠了租穀無法償還,準備跑回老家躲債。沒想到,乘船過太湖時,出了事故,徐三全家都淹死了。

徐三的經歷是《夷堅志》作者洪邁的弟弟洪景裴說的。洪景裴是方家的女婿。

資料來源:《夷堅志 夷堅乙志‧卷二十‧徐三為冥卒》

轉載自正見網。(原標題:「元神不滅:南宋人徐三曾當冥府獄卒」,文章稍有刪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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