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32歲女子涉非法售賣及管有未經註冊藥劑製品及第1部毒藥,包括止痛藥及傷風咳嗽藥,昨(17日)傍晚被警方拘捕。衞生署強烈呼籲市民,切勿購買或使用未經註冊藥劑製品。
衞生署表示,根據情報,發現一間位於油麻地的零售店舖,涉售賣上述藥品。昨日的行動檢獲20款相關產品,包裝上均沒有附印香港藥劑製品註冊編號,並附有包括日文及英文在內的外語標籤。衞生署正繼續調查。
初步調查顯示上述藥物包括多種含有屬《藥劑業及毒藥條例》下的第1部毒藥,包括「布洛芬」、「二氫可待因」、「右甲嗎喃」、「潑尼松龍」、「曲安奈德」、「聯苯乙酸」、「 酮洛芬」、「東莨菪鹼」、「氨甲環酸」和「咪康唑」。
政府呼籲已購買並使用上述產品的市民,應立即停止使用,如有懷疑或使用後感到不適,應尋求醫護人員的意見。市民可於辦公時間內將有關產品交予灣仔皇后大道東213號胡忠大廈1801室衞生署藥物辦公室銷毀。
涉多款日本藥
政府指出,「布洛芬」屬非類固醇消炎止痛藥,其副作用包括噁心、腸胃不適及胃潰瘍。「二氫可待因」屬鴉片類鎮痛藥,可能會導致噁心、嘔吐和便秘。「右甲嗎喃」是用於無痰咳嗽的止咳藥,其副作用包括頭暈和腸胃不適。
至於「潑尼松龍」和「曲安奈德」是用於治療炎症的類固醇藥物,不適當使用類固醇會引致皮膚問題及系統性的副作用如滿月臉、高血壓、高血糖、腎上腺機能不全和骨質疏鬆等。「聯苯乙酸」及「酮洛芬」屬非類固醇消炎藥,可外用以減輕疼痛。不適當使用「聯苯乙酸」及「酮洛芬」可引起紅斑及皮膚發炎。
另外,「東莨菪鹼」適用於止暈止嘔,常見的副作用包括口乾、視力模糊及便秘。「氨甲環酸」用於治療及預防出血,可引致胃腸道功能紊亂,如不適當應用可引起腦血栓。「咪康唑」用於治療真菌感染,副作用包括局部皮膚刺激及過敏反應。含有上述成份的產品只應在註冊藥劑師監督下於藥房出售,某些產品更需憑醫生處方供應。
根據法例,所有藥劑製品均須獲香港藥劑業及毒藥管理局的註冊,方可合法於市面售賣。非法售賣或管有第1部毒藥及未經註冊藥劑製品均屬刑事罪行,每項罪行最高罰則為罰款10萬元及監禁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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