滙豐旗下電子錢包PayMe,在10月7日更新用戶條款,如果用戶至少30天未有使用PayMe錢包收發任何款項,PayMe可暫停該用戶使用,當至少90天未有使用PayMe錢包收發任何款項,PayMe可終止用戶使用。
有PayMe用戶周五(8日)收到PayMe團隊上述內容的電郵。修改後的「PAYME BY HSBC 條款」提到,30天未用PayMe錢包收發任何款項者,暫停使用期間,將無法使用 PayMe 進行交易。
至於90天未用者,PayMe指可立即終止使用,毋須事先通知。當停止使用PayMe後,滙豐會將用戶儲蓄在PayMe內的所有資金,轉賬至與該PayMe賬戶連接的其中一個銀行戶口。
消息傳出後,網民紛紛表示不滿。有人認為30天時間太短,「呢啲咁嘅條款,擺到明『趕客』」,即使銀行戶口未有動用,「都唔會快到30日、90日(不用就停止)」,亦有人質疑滙豐「似係有心趕客,幫公司cut資源」,狠批「令人反感的條款!不用也罷!」。
亦有人明言「(PayMe內的)餘額都即刻轉走,大把替代支付工具」、「用轉數快都好方便」,直言「有咗(了)轉數快之後, payme都可有可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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