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消防員涉嫌沒有全面披露尚未清還的貸款,詐騙一間財務公司向他批出貸款30萬元。被告今日(24日)在沙田裁判法院承認控罪,最終判處200小時社會服務令。

被告人李烈峰(27歲)承認一項欺詐罪,已被消防處停職。

署理主任裁判官鄭紀航判刑時表示,考慮到被告認罪及有悔意等原因,決定接納為被告索取的社會服務令報告,判處被告200小時社會服務令。

案情透露,被告於2021年4月底,向大眾財務有限公司(大眾財務)申請一筆40萬元的貸款,並在貸款申請表上申報只有兩筆尚未還清的貸款,涉款共逾13萬元。大眾財務其後向被告批出一筆30萬元的貸款。

廉署調查後發現,被告其實沒有向大眾財務全面披露尚未清還的貸款,包括兩筆合共約18萬元尚未清還的貸款。被告向大眾財務訛稱貸款申請表上的資料真確及完整,更訛稱除申請表上的相關申報外,沒有其它尚未清還貸款。如大眾財務知道被告有其它尚未清還的貸款,不會向他批出該筆貸款。

案件編號:STCC987/20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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