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ikTok已向美國政府坦承,註冊並透過該平台營利的部份美國創作者,其財務信息、社會安全碼都儲存在中國。該公司辯稱,創作者數據的處理方式與「典型用戶」不同。
儘管TikTok行政總裁周受資3月在眾議院聽證會中宣稱,美國用戶的資料一直都儲存在維珍尼亞州和新加坡。
不過,根據《福布斯》(Forbes)的調查,TikTok將美國、歐洲明星網紅的財務信息,儲存在中國服務器上。其中包括創作者及外部供應商的稅務識別碼、社會安全碼及其它個人資料等。
此外,針對兩者的付款均是透過TikTok北京母公司字節跳動(ByteDance)的工具進行管理。
該消息遭披露後,美國民主黨參議員布盧門撒爾(Richard Blumenthal)、共和黨參議員布萊克本(Marsha Blackburn)致函周受資(PDF),對他向國會宣稱使用者資料儲存位置的「錯誤說法」表示擔憂,並要求TikTok提出解釋。
據《福布斯》報道,TikTok日前回應了這封信。TikTok稱,應用程式收集的美國用戶數據與「創作者數據」並不相同。創作者會主動提供給TikTok付款資訊,以利公司為發布內容付費。前者儲存在TikTok位於美國和新加坡的資料中心,但並未說明後者的儲存位置。
該公司補充說,聽證會中被問及與證詞所說的數據,都是聚焦在應用程式所收集的、受保護的使用者數據,而非創作者數據。
它解釋說,創造者數據往往被認為是例外。
信中說,「受保護數據」是「美國政府認定需要額外保護的用戶數據」。但它強調,存在「有限的例外」,並稱這是TikTok與美國海外投資委員會(CFIUS)多年談判所確定的。
信中說,這些「有限的例外」包括:「公共數據、業務度量指標(business metric)、互操作性數據和某些創作者數據」,並稱當創作者自願參加TikTok支持的商業計劃,希望藉此吸引新觀眾並營利,其資料才會被列入例外情況。
TikTok還表示:「與大多數企業一樣,我們會與企業和個人建立商業關係,並收集和保留這些資料,以遵守適當的審計、會計、稅務和其它法規。」
不過,針對TikTok聲稱一般使用者與創作者數據有所差異時,參議員布盧門撒爾、布萊克本皆表示無法接受這樣的說法。
參議員們在一份聯合聲明中說:「我們非常擔心TikTok將美國民眾個人數據儲存在中國政府管轄範圍內的做法。」
「TikTok高管們在回答該公司如何保障、保護美國民眾的數據時,似乎一再故意誤導國會」,參議員們表示,「TikTok的答覆非常清楚地表明,美國民眾的數據仍暴露在北京嚴厲且無孔不入的監控制度之下。」
他們不是唯一提出警告的國會領導人。本月早先,參議院情報委員會副主席魯比奧(Marco Rubio)也要求司法部長加蘭,應對TikTok行政總裁證詞真偽進行調查。一周後,13名眾議院共和黨人提出了類似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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