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4日,紐約東區聯邦法庭審理首例「獵狐行動」案進入結案陳詞環節,圍繞美國私家偵探麥克馬洪(Michael McMahon)和兩名持美國綠卡的中國公民鄭聰穎(Zheng Congying音譯)和朱勇,是否非法充當中國代理人,跨州跟蹤和威脅被中國「紅通」的徐進夫婦,檢、辯雙方激辯一整天。
該案是美國首例針對中共政府涉嫌在美國境內非法追捕紅通人物的案件。檢察官表示,這是中國近十年來進行的「獵狐行動」的一部份,三名被告被控在中國政府的指示下,從2016年到2019年間,對前武漢官員徐進夫婦進行了一系列的騷擾、恐嚇和監視行為,目的是迫使他們從新澤西返回中國受審。
檢方在結案陳詞中指出,三名被告各自扮演了不同的角色,但都共享了同一個目標。朱勇負責僱用私家偵探麥克馬洪,並把他的聯繫方式交給武漢公安系統的官員孫輝。前紐約市警長麥克馬洪是私家偵探,他在知道徐進被中國紅色通緝後,仍然接受來自中國政府和其同夥的錢財,但將這些錢改存進私人帳戶,因為「他知道這些來自中國的錢都是非法的」。
收到錢後,麥克馬洪尾隨徐進,找到他的新澤西州家庭住址,並搜索了政府數據庫。檢方說,麥克馬洪在定位徐進的住址上,發揮了關鍵作用。鄭聰穎則到徐進家外面轉了一圈,並貼了一張紙條「如果你願意回大陸坐十年牢,你的老婆子女沒事。這事到此為止!」
除了這三名被告外,還有八人也因此案被起訴。其中三人已經認罪,另外五人據信仍在中國。其中,武漢公安胡驥和武漢檢察官凃嵐是「遣返徐進」專案組的執行人,孫輝是武漢公安系統的政法官員;肖局是武漢漢陽區檢察院的檢察長,凃嵐的上司;朱峰家住皇后區,他負責協調並與麥克馬洪聯繫,按日支付後者的各種行動費用。
被告律師:私家偵探是圈外人而非同夥
麥克馬洪的律師拉斯伯(Lawrence Lustberg)的核心辯護是,麥克馬洪並不知道自己是為中國政府工作,而只是認為自己是在幫朱勇追討徐進的債務。拉斯伯指出以下幾個方面的證據來支持這一觀點:
1)麥克馬洪與朱勇、朱峰、武漢公安胡驥化名的Eric Yan等三人對話時,此三人一直用「公司」來稱呼背後的僱主,並沒有透露出任何與中國政府相關的信息。
2)麥克馬洪收到的匯款來源並沒有顯示出來自中國政府的官員,而只是一些普通的姓名。儘管FBI根據匯款記錄包括地址,查到匯款人李峰是武漢江漢區檢察院的官員。
3)麥克馬洪與朱峰等人的關係並不密切,而是受到了中方的不信任和隱瞞。中方還安排了另一組人同時監視徐進,並沒有把麥克馬洪當作自己的同夥。朱峰給同夥金洪如(音)布置任務時明講「中國政府」,而給麥克馬洪布置任務時只稱「公司」。他曾告訴凃嵐,這個美國人不一定聽指揮,而凃嵐也說「這個美國人,我管不了他這麼多」。拉斯伯認為這句話表明「他們關係的基本性質」。
4)麥克馬洪看到徐進被「紅色通緝」的文章後,並沒有意識到自己是在參與天網或獵狐行動。他在受僱時,沒有聽到任何關於「天網行動」或「獵狐」的提及,這些詞也是在2020年才被美國政府公開。
拉斯伯律師認為檢察官的證據鏈有漏洞,例如:檢察官聲稱凃嵐命令朱峰把所有事情都告訴麥克馬洪,次日朱峰和麥克馬洪在麵包房談話51分鐘,但卻無法提供他們之間談話的具體內容。而污點證人金洪如作為當時在場的第三者,因為坐在另一桌,也聽不到他們說了甚麼。
拉斯伯律師說,檢察官沒有提供任何直接證據,如電子郵件、短訊或證人證詞,來證明麥克馬洪知道自己是為中國政府工作,檢方的論點只是推測。在刑事案件中,必須「毫無疑問」地證明被告有罪,而這空白部份就構成了「疑問」。
他堅持認為麥克馬洪只是一個被中方蒙在鼓裏的私家偵探,從日前法庭播放的「徐勤給哥哥的家書」影片文件,即可見中共政府「在背後操縱人的能力」。
他最後質疑,美國政府為甚麼沒有及時警告美國公民,不要被中國政府利用。麥克馬洪的妻子在旁聽席聽到這番話後,當場飲泣落淚。
三名被告均稱自己是「受害者」
鄭聰穎的辯護律師戈德堡(Paul Goldberger)聲稱,鄭聰穎是一個年輕人,他只是想幫「大佬」的忙,才幫他做了一些威脅受害人的事情。他很快意識到自己做錯了,所以第二天他回到現場,想要撕掉貼在受害人門口的紙條。他沒有再跟那些人有任何聯繫,因此,他不應該被視為一個犯罪份子。
被告朱勇的辯護律師董克文在結案陳詞中說,朱勇只是一個中介人,沒有意識到自己被中共政府利用去追捕紅通目標。他指出,沒有直接證據顯示朱勇知道胡驥和孫輝是中國政府的人,雖然朱勇僱用麥克馬洪並把偵探的聯繫方式電郵給武漢公安系統的官員孫輝,但孫輝的郵箱是QQ郵箱,並非.gov政府郵箱。
他還說,朱勇提供徐進的個人資料給麥克馬洪,並不等於他就知道這是一個遣返行動,而是因為他想要拿到自己的中介費。他也不應該為此後發生的事情負責任。他說,天真的美國人被中國政府欺騙了。
這三名被告都沒有親自為自己答辯。他們的律師均辯稱,他們並不知道自己在為中國政府工作,而是認為自己在為一家私營公司或個人提供服務。「麥克馬洪半年內只有5天監視徐家」,「鄭聰穎在24小時內就反悔了」,「朱勇只在2016年9月24日到10月27日當中介,後來就出局了」,他們並沒有參與其它任何活動,他們是此案的受害者。
政府反駁:三人目標一致
政府檢察官在被告律師結案陳詞後,對三名被告的辯詞進行了反駁,指出他們都參與了一個以遣返紅通人員徐進為目的的陰謀,並且都知道這個陰謀是由中國政府主導的。「三名被告之間互相認識與否並不重要,他們都清楚的知道最後的目標。」
檢察官分別針對三名被告的辯護論點進行了駁斥,並且引用了他們在盤問中的供述、現場的證據和微信聊天記錄等資料,來證明他們的犯罪意圖和行為。
例如,朱勇在2016年介紹麥克馬洪與武漢公安胡驥相識的兩年之後,2018年5月他又回到徐進小姨子劉燕(音)在新澤西肖特山的住所,並拍了一些照片。「唯一的理由,就是他還在這個案子裏(擔任角色)」,檢察官說,中方得知劉燕仍住肖特山後,2019年往劉燕家密集寄送了大量勸返的信件。
此外,朱勇被捕後對盤問他的FBI探員說,胡驥「好像跟僑聯有關係」,並說「中國各(政府)部門都想抓到徐進,誰能找到誰就有獎,哪個部門能抓到哪個部門就有獎。」檢察官昨日指出,如果朱勇不知徐進是中共政府要遣返的人,那他上述這些話就「講不通」。
檢察官並指出,朱勇與朱峰都與武漢公安系統的政法官員孫輝聯繫,「這不是偶然的」。
針對鄭聰穎在貼紙條的次日返回現場,檢察官指出這「不是反悔,而是回去檢查看徐進是否收到紙條」。至於鄭聰穎辯稱說他「只收到大佬的指令,他不可能知道這是中國政府。」檢察官說紙條上明確提到十年牢獄,只有政府才有權力關徐進十年大牢,而不是私人債務人或者黑社會大佬。
檢察官的反駁還沒有完結,周四會繼續。之後法官會對陪審團進行指示,解釋各個罪名的法律定義和要件,然後陪審團會閉門討論,決定三名被告是否有罪。美國法律要求陪審團,無論有罪或無罪必須達成一致意見,否則就會出現流審的結果。
作為首個聯邦「獵狐行動」案,該案可能會成為其它類似案件的重要先例。最終,陪審團的裁決將是最關鍵的環節。
該案的重點不在於徐進是否是貪官,而是中共的執法人員和代理人違反國際準則,在沒有得到美國政府許可或合作的情況下,暗中在美國「跨境獵狐」,強迫美國居民返回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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