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單車共載有三人,而且並沒有戴上頭盔。(車camL香港群組)
電單車共載有三人,而且並沒有戴上頭盔。(車camL香港群組)
有網民昨日將一段電單車涉危險駕駛的影片上載到社交平台,引起大批網民熱議。有網友留言狠批「唔見棺材、唔流眼淚」,惟影片未有交代拍攝時間,本報正向警方查詢。

該段網上影片長約12秒,片中一名女子駕駛一輛電單車駛近,車尾坐著一名男子,但兩人均沒有佩戴頭盔。當電單車駛至拍攝者旁邊時,發現竟然還有一個小孩坐在兩人中間,之後電單車駛走,影片就此結束。

影片上載到社交平台,引起大批網民熱議。有眼利網民認出,涉事位置為屯門興才街青山聖彼得堂對開。有不少網民以為影片拍攝於大陸,但其後有輛紅的出現才確認為香港。有網民留言表示「小孩好危險」、「返咗大陸?香港真係落後咗」;有網民以八個字狠批:「唔見棺材、唔流眼淚」,亦有網民認為「呢啲有事真係唔抵可憐」;有不少網民反問「頭盔呢」、「主權移交咗唔使帶頭盔」等等。

翻查資料顯示,過往曾有電單車駕駛者因作出類似行為,涉嫌「危險駕駛」被捕。據《道路交通條例》,任何人在道路上危險駕駛汽車,即屬犯罪,最高可被判處監禁3年及罰款25,000元。如屬首次被定罪,可被停牌至少6個月;再次被定罪則停牌至少兩年,及須強制修習駕駛改進課程及記違例駕駛10分。

而根據《道路交通(安全裝備)規例》,電單車司機及後座乘客都一定要戴上認可防護頭盔,違例者可被判罰款5千元及監禁3個月;另外根據第374G章《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在道路上的電單車司機,不得載1名以上的乘客;如配有側車,側車所載乘客人數,不得超過該側車固定座位數目。 在道路上的電單車的司機,不可以載不足8歲的兒童,除非該兒童坐在牢固安裝在側車內的座位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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