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8日,廣東民主人士、中國南方街頭運動主要推行者王愛忠被判刑3年。其妻王賀楠被攔截在法庭外,不允許出庭。

18日下午,王愛忠妻子王賀楠在推特上發出消息:「王愛忠庭審 當庭宣判:三年」。

旅美經濟學者秦偉平在消息下方留言說:「無妄之災,希望快出來與家人團聚。」

北京維權人士李蔚留言道:「還有一年零十天。」

經濟學家與政治評論家李恆青留言寫道:「不管怎樣,快出來了。教育好孩子,全家保重!同時,判了,你就可以申請探視了。轉告愛忠,那麼多人都在支持他。讓他好好鍛鍊身體,多讀書,出來後能做更多事情。」

被當局羈押近二年的王愛忠的案件,於5月18日上午9時30分在廣州市天河區法院30法庭(天河區明鏡路1號)開庭。然而,他的家人卻不被允許出庭聽審。

王賀楠在推特上寫了一封短訊給王愛忠:「很抱歉我做了很多努力還是沒有辦法參加你的庭審。但是你要知道你並不孤單,我會在法庭外一直陪伴著你,為你祝福和祈禱。不僅有我,還有很多很多的朋友他們也都在。愛忠,今天對於你來說是個重要的日子,也是值得驕傲和紀念的日子。不管結果怎樣,我都會不離不棄,等你回家。今生有幸遇到你,那個堅毅、勇敢、善良、正直的你!」

開庭前一天,王賀楠也留言說,自己被官方的人告知18日會有專車送她去法院,全程會有專人看著她。當她再次提出要參加庭審時,對方以法院規定證人不能參加為由拒絕。王賀楠質問:「我都不知道我甚麼時候莫名其妙地成了證人,難道就像他們說的給我做過筆錄嗎?」

湖南異見人士朱承志在下方留言表示,自己申請去參加庭審,但被當局軟禁,無法到庭聽審。

其實早在15日廣州天河法院召開庭前會議時,前去聲援的民眾就遭到了警方的威脅。

廣州陳先生15日告訴大紀元,自己被警察恐嚇,說去的話就帶走他。趙先生從外地趕來,但在住處被廣州國保警察攔截,被迫離開廣州。朱承志則發推文稱,在天河法院附近酒店被警察用警繩捆綁帶到警車上,強制拉到派出所做了8個小時筆錄。

王愛忠長期致力於推動南方街頭運動,多次被中共拘捕。這一次被抓是在2021年5月28日,其因網絡言論被以「尋釁滋事罪」抄家、拘捕,羈押在廣州天河區看守所。

2014年5月29日,「六四」25周年前夕,王愛忠被以「涉嫌尋釁滋事罪」刑事拘留,關押於廣州天河看守所,同年6月25日取保候審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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