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在懲治中共活摘良心犯器官方面取得了重大進展。中共這一暴行最早是由《大紀元時報》在15年前披露的。
3月27日,國會眾議院通過一項法案,旨在對中共活摘良心犯器官的行為進行制裁。這是美國首次採取非象徵性的立法措施來打擊這類罪行。
該法案的名稱叫做「停止活摘器官法案」(Stop Forced Organ Harvesting Act of 2023),將對任何參與強行販賣器官活動的人進行制裁。法案要求政府對發生在任何國家的此類活動進行報告,涉嫌參與的人將面臨最高100萬美元的刑事罰款及20年的監禁,或最高25萬美元的民事罰款。如果類似的版本在參院通過,法案將交由總統簽署成法律。
著名的國際人權律師大衛麥塔斯(David Matas)和已去世的人權律師、前加拿大國會議員大衛喬高(David Kilgour)是調查活摘器官事件的先行者,他們的調查結果於2006年7月首次公布。
麥塔斯最近接受《大紀元時報》影片節目「美國思想領袖」(American Thought Leaders)的專訪,分享了他的調查經歷。他和喬高在活摘器官消息曝光幾個月後就開始了相關調查活動,當時全世界都不知道或不相信會有按需殺人供器官移植這種事情的存在。
2006年3月,一位化名安妮(Annie)的女子在華盛頓公開發表聲明,稱她的前夫、一名中國醫生曾在東北一家醫院摘取法輪功學員的眼角膜。法輪功是一門以「真、善、忍」為指導原則的精神修煉法門,從1999年7月開始遭到中共的殘酷迫害。
活摘器官的消息傳出後,非牟利組織「法輪功受迫害真相聯合調查團」(Coalition to Investigate the Persecution of Falun Gong)尋求對該事件進行獨立調查,因此找到了麥塔斯。由於找麥塔斯解決人權侵犯問題的人很多,他也接不了所有的案子,因此(很多時候)就幫忙尋找其它解決方案。
但麥塔斯意識到,在這件事情上,沒有簡單或者顯而易見的替代方式。
「(求助者)坦誠地告訴我,這種事情發生的話(也不會有證據),不會找到遺體,所有人(的遺體)都被火化了。不會有驗屍(報告),除了行兇者和受害人,沒有其他任何證人。一切都是黑箱操作。」麥塔斯說,「除了中國醫院和政府監獄的記錄,沒有其它任何資料,而這些記錄也無法拿到。找不到犯罪現場,手術室在完事後馬上就被清理得乾乾淨淨。」
麥塔斯接受了這項任務,他很清楚,調查過程會很艱難。他說,他當時並沒有力求證明安妮說的是事實,而是保持了一種開放的心態,希望能得出個結論,免得讓這件事停留在「他說,她說」的層面上,也就是說,不是只有安妮和中共的一面之詞。
從大量證據中得出結論
麥塔斯說,「喬高和我得出的結論,不是基於某一個非常強有力的證據,而是從搜集到的所有資料中總結出來的。」
在調查過程中,他們對幾件事情感受最深。
首先,相當多的法輪功學員(被拘押後)拒絕透露他們的身份,以免讓家人和工作單位受牽連。「這些人極其容易受到傷害。」麥塔斯說。
在法輪功於1992年公開傳出後,中共還讚揚了其在祛病健身方面的奇效。然而,到1999年時,修煉法輪功的人數比共產黨員人數多出1,000萬~4,000萬。「看到法輪功如此受歡迎,該黨開始擔心自己的聲名被蓋過。法輪功當時並不反對中共,但也不是共產主義者。」麥塔斯補充說。中共出於這種不安全感,於1999年7月對法輪功發起全國性的迫害。
麥塔斯認為,法輪功剛開始和平抗爭時,以為是政府出現失誤。「(法輪功學員對政府的意圖)出現誤解,因為大多數人都不了解共產黨的內部機制。他們通過抗議活動(向當局)表明法輪功是好的,就好像中共誤會了,以為該功派不好。」
「但實際上,該黨容不下法輪功,就是因為該功派是好的。」
起初,由於中共的拘留設施容納不了那麼多人,許多法輪功抗議者被抓後不久就獲釋了。然而,法輪功學員後來意識到,自己的抗議行動給家庭帶來麻煩。他們的家人和工作單位受到騷擾,甚至被處以罰款。因此,他們後來被抓時就拒絕透露自己的身份信息,家人也就不知道他們被關在甚麼地方了。
其次,麥塔斯和喬高注意到,(中共當局)專門對法輪功學員進行一系列的血液和器官檢查。麥塔斯說,他剛開始調查時所訪問的多數法輪功學員都不知道活摘器官的事情,他們想談的是中共勞教所和監獄的酷刑和虐待行為。
儘管受訪的法輪功學員沒有主動提供血液測試方面的信息,但麥塔斯通過追問獲得了相關資料,並且從中發現一些相同的模式。
第三,調查人員可以給中國的醫院打電話,假稱自己的親屬需要移植器官。他們會特別詢問(醫院是否有)「法輪功器官」,因為法輪功修煉者的身體通常都比其他器官供體(如死刑犯)健康。醫院的醫生都回答說「有」。
麥塔斯說,他曾想過,「也許醫生們只是想做成一筆買賣。甚麼可能性都有。」這樣的話,中國醫生們在上述2006年的調查錄音中的回答,或許能夠說得過去。
然而不久後,也就是在2008年,一個中共擁有多數股權的電視台製作並播放了一部紀錄片,令麥塔斯的這個想法不再合理了。
在這部由香港鳳凰衛視製作的紀錄片中,(有人)向一位中國醫生出示了(電話調查)錄音稿。這名醫生承認接了電話,並承認說了除法輪功相關內容之外所有的話。
麥塔斯說,「我們有一段錄音,裏面有他承認說過的話,也有他否認說過的話。這些內容連貫地交織在一起,都是他的聲音。我不曉得利用技術是不是能做出這種效果,反正我們沒有這麼做(用技術合成)。」他並說,中共還不如全盤否認電話錄音的內容,並推說醫生為了兜攬生意甚麼都敢講呢。
麥塔斯說,中共之所以沒這麼做,是因為其想達到的兩個目的相互衝突。中共一方面想推動器官移植產業發展,另一方面又想否認從事活摘器官活動。
他說,「同時達到這兩個目的太難了:一邊要公開討論正在做的事情,公開進行推廣,公開做廣告;另一邊又要否認做了這些事。他們留下的證據到處都是。只有當他們看到我們如何看待這個問題,以及他們的所作所為是如何被揭穿後,這些證據才會消失。」
「慢動作的群體滅絕」
麥塔斯將中共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的活動稱作「慢動作的群體滅絕」。「(活摘器官)不是一下子或者在短時間內殺掉所有的人。這種活動已經持續了幾十年,從2001年開始,現在已經是2023年了(還沒有停止)。」他並說,近些年越來越多的維吾爾人成為器官來源。
麥塔斯認為,雖然法輪功學員放棄修煉、與法輪功脫離關係的話,就不會被摘取器官並失去生命,但這改變不了中共群體滅絕性做法的本質,因為中共擁有控制權,可以決定對哪些群體或目標進行滅絕性屠殺。
麥塔斯說,牟利是(中共活摘器官的)一個動機,但不是主要動機。他說,「推動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活動的不是錢。共產黨鎮壓法輪功不是因為錢,而是因為法輪功太受歡迎了。在中共看來,法輪功威脅到了其在中國的統治地位。」
「還有很長的路要走」
在麥塔斯、喬高和法輪功學員的不懈努力下,許多國家和政治人物對中共活摘器官的事情有了深入的了解。
麥塔斯說,在他和喬高開始調查活動時,沒有任何治外法權來打擊器官移植濫用問題,現在則有19個國家(包括美國和加拿大)通過了域外立法,可以起訴外國從事殺人取器官活動的人。但他說,「全世界有194個國家,只有19個國家(出台相關法律),還有很長的路要走。」
歐洲委員會(The Council of Europe)還制定了《打擊販賣人體器官公約》(Convention against Trafficking in Human Organs),呼籲各國政府將非法摘取人體器官的活動定為刑事犯罪。
已有13個歐洲委員會成員國簽署和批准了這一公約,分別是阿爾巴尼亞(Albania)、比利時(Belgium)、克羅地亞(Croatia)、捷克共和國(Czech Republic)、拉脫維亞(Latvia, Malta)、摩爾多瓦(Moldova)、蒙特內哥羅(Montenegro)、挪威(Norway)、葡萄牙(Portugal)、斯洛文尼亞(Slovenia)、西班牙(Spain)和瑞士(Switzerland)。屬於歐洲委員會觀察員國的哥斯達黎加(Costa Rica)也批准了該公約。此外,既不是委員會成員國也不是觀察員國的智利(Chile)也受邀簽署和批准了該公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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