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常在網上聲援反送中運動的旺角手機維修店「3C維修工作室」店主賴振邦被香港警方控以《聯合國(反恐怖主義措施)條例》「對訂明標的的爆炸的禁制」罪,自2020年9月一直還柙至今。店舖10日在臉書透露由3月5日起已停止營運,並稱(店主)在「入面(監獄)真係好好好好 _ 難捱」。

Facebook專頁「3C維修工作室」10日張貼賴振邦的信件,稱不經不覺已經被還柙兩年半、九百多日,由於想專心案件,決定在3月5日起停止營運「3C維修工作室」。他感激舊客戶、新客戶和朋友的支持,並呼籲大家繼續緊記「應該記得」的人與事情。

翻查資料, 2019年7月3日警方以「披露未經資料使用者同意而取得的個人資料」罪名拘捕賴振邦。但保釋後的2020年1月17日,警方又以「串謀傷人」拘捕他,賴再次獲得保釋;2020年9月5日,警方國安處稱他與2019年12月的「串謀有意圖傷人」案有關最後一次拘捕他。

2022年7月,警方首次引用《聯合國(反恐怖主義措施)條例》起訴13名男女,包括賴振邦,其中張俊富、張銘裕和嚴文謙是「12港人」事件的被捕人士。警方宣稱於2019年12月8日「國際人權日大遊行」前夕,在多區搜出手槍、子彈、武士刀、軍刀、土製炸彈等,懷疑賴「意圖用作傷害警方。」

案件去年10月在東區法院提訊,完成交付高等法院程序。案件將於2024年2月19日在高等法院開審,審期預料為60日。根據法例,「對訂明標的的爆炸的禁制」罪一經定罪,可處終身監禁。也就是說,在案件開審前,賴將被關押近3年半。

店鋪遭監視 客戶電話電腦被警方扣留

賴振邦2020年1月17日因涉嫌「串謀傷人」被捕後,「3C維修工作室」稱20多台屬於客人的iPhone、平板電腦、電腦等被警方視為證物,加上近4萬港元的營業額全部被警方扣起。

同年3月19日,專頁發布電話錄音,對方自稱是警察,但錄音中並無交代自己姓名、職位等資料,說希望與賴振邦見面,稱他曾經指被人偷車,望即日見他「澄清問題」,但賴沒有答應。

4月2日,專頁分享社運領袖黃之鋒的fb貼文,指警察破解抗爭者電話並透過以色列研發的軟件,不當取得對話記錄。專頁當時質疑警方,不止會非法破解智能手機,還會在機中隨意偽造證據,「要不逼你認罪,要不放你出來,再跟所有人說你出賣手足」。

「每個人都有恐懼 但不要被恐懼凌駕思考」

5月3日,賴的專頁上有署名「小編G」的貼文,指員工「阿仔」被警員在公司附近截查,一名軍裝警員質疑其袋中有「炸彈」,員工回應有「螺絲批」()後被警告:「你小心點,我們監視著你們」。

到7月《港區國安法》生效後,專頁在7月19日發文,稱相信堅持下去,盡力做能力範圍做的事,希望與其他小店多合作重振士氣,同時呼籲網民光顧黃店(支持民主自由的商鋪)。

同一貼文中還寫到:「惡法在前,大家忙於自我審查。每個人都有恐懼,但唔好畀(不要被)恐懼凌駕思考,令自我過濾變成最無孔不入嘅(的)國安人員」。

9月5日下午,賴振邦被警方國安處到其店中拘捕,他當時表示「我沒有做錯事 不用戴頭套」,但警員回應他不能選擇。同日傍晚,賴被帶到住所搜查。
2020年10月16日,即賴振邦仍然還押之際,黃之鋒到「3C維修工作室」並以FB直播,呼籲「多多支持這間一直與香港人同行的店鋪」「撐手足」。@

 

2020年2月3日,「3C維修工作室」fb專頁發布影片,顯示有3名警員在路邊稱要將從其店中搜得的「證物」歸還,並一度取出多件放在證物袋中的電子產品放在路邊花槽。(「3C維修工作室」fb專頁)
2020年2月3日,「3C維修工作室」fb專頁發布影片,顯示有3名警員在路邊稱要將從其店中搜得的「證物」歸還,並一度取出多件放在證物袋中的電子產品放在路邊花槽。(「3C維修工作室」fb專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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