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7月及8月,社民連於旺角擺設街站簽名要求釋放政治犯期間,遭警方兩次以非法籌款罪名控告,兩案合併處理,昨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審訊。

社民連主席陳寶瑩、前主席黃浩銘及成員曾健成到法院外示威,3人拉起橫額,高叫「表達自由不容剝奪,非法籌款無稽之談」。陳寶瑩指會抗辯,因在街站是向市民表達及交換意見的一個機會,但警方每次都會用種種不同理由阻撓,無論今次案件判決結果如何,可見社民連及所有的民間團體的路都會越來越困難,政府「公開諮詢」規管眾籌,主要針對政治及民間團體,如法例通過後,不單止主辦者,甚至捐款者都可能會有刑責。

控方指陳寶瑩和唐婉清於2021年7月24日,在洗衣街行人天橋上設街站,並以兩個易拉架展示多個QR code,連結往梁國雄、吳文遠等人的Patreon帳戶。二人另於2021年8月14日,與何榮溢在上址展示有多個QR code的易拉架。3人均不認罪。

控方證人、警員吳嘉欣作供時指,2021年7月24日到洗衣街行人天橋近弼街,處理一宗滋擾投訴,見到陳寶瑩持咪喊話和唐婉清在場派傳單,現場放有兩個易拉架,寫有「捐款撐長毛」等字句、4支「社會民主連線」旗幟、籌款箱及有掛起「釋放所有政治犯」橫額。陳當時的喊話,提及捐款和政治事件。

吳在辯方盤問下確認當日觀察時,並無見到被告收集金錢及有人捐款。她當日亦無記錄在現場見到的兩個箱子,因不確認是否籌款箱,吳同意箱子無標明「籌款」字眼,不排除有收款以外的其它用途。

辯方另引述警方的案件管理報告,指當日「無籌款活動(no fund-raising activity)」。吳稱此紀錄亦非由她撰寫,以其理解,純粹是指當時無人放錢入箱內。

另外,旺角警區活動管理組警員麥樂恒則指,8月14日的街站放有箱子,懷疑作籌款用途。當時唐婉清在整理物資,何榮溢則在派傳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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