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上海青浦區女訪民李琴控告公安機關,卻在開庭前一周突然失蹤。她兒子擔心她又被關黑監牢,於是打電話報案,但警察到現場後告知他:「你媽人身安全有保證。」沒做任何處理就離開了。
上海青浦區訪民李琴因宅基地建房問題到各級信訪部門逐級反映,一直無果,不得已只能到北京信訪反映。她因為到北京上訪而遭上海公安機關多次非法刑事拘留,一次被強行取保候審,一年後刑事拘留被改為行政拘留。李琴因此狀告上海市公安局青浦分局行政違法。
案件訂於2月9日在上海市閔行區法院開庭,李琴卻在2月3日晚上失聯了。
據上海公民宋嘉鴻12日提供的消息,「李琴3日晚上被(青浦區金澤鎮)信訪辦主任閔航拉走,李琴失蹤時家裏沒有其他人。她的兒子回家後發現媽媽不在,心想媽媽一定又被關黑監牢了,於是打110報警,警察接警後到現場處理,警察(警號053474)告訴李琴的兒子:『你媽人身安全有保證。』(警察)沒作任何處理就走了。」
宋嘉鴻說,「李琴是收到閔行區法院的傳票,原為(2022)滬0112行初591號行政處罰案要開庭,開庭日期是2月9日下午2點。李琴已經準備好答辯。花了這麼多心血不算,人的心態給那個信訪辦主任搞顛倒了。一般原告缺席,法院就按照原告自動撤訴處理。從社會效果說,信訪主任用他的特權阻止了李琴前往法院開庭,所起到的作用除了限制李琴的人身自由之外,也擾亂了司法秩序,擾亂了國家秩序。」
大紀元記者12日撥打李琴的手機,電話無法接通。接著,大紀元記者致電金澤鎮信訪辦主任閔航核實情況,閔航說,「失聯找我幹嘛?失聯了報警啊!」
控訴青浦分局隨意變更舊案件屬性
李琴,女,47歲,上海市青浦區金澤鎮人。2021年3月5日,她因到北京信訪路過中南海周邊而被青浦區分局以「涉嫌尋釁滋事」處以刑事拘留,4個月後(7月29日)青埔分局又對李琴強制取保候審。後因查無其犯罪事實,於一年取保到期前一天再將案件改為行政拘留15天。
李琴對此行政拘留決定書不服,依法向法院提出行政訴訟,請求判決該決定書違法。
李琴在訴狀中提到,「被告為了配合金澤鎮政府打壓原告,為了完成維穩竟然無中生有對原告進行誣陷,多次去京越權執法,充當金澤鎮政府領導方志堅、徐險峰、閔航等人的打手,惡意製造冤假錯案,參與非警務活動,處處打壓人民群眾。」她要求青浦分局提出有關她進京走訪過程中尋釁滋事的具體證據。
李琴在答辯稿中說:「筆錄中還提及原告(李琴)是在住建部正常信訪。而事實青浦區分局多次充當打手,多次通過毆打、摀嘴、綁架、搶劫等違法手段打壓報復原告依法維權。」
李琴在答辯稿中最後說,她因為去過中南海周邊這件事被刑事拘留處罰過5次,一次還被取保候審。2021年3月5日那次刑事拘留,一年後取保候審到期,青浦區分局再將其改為「行政(處罰)案子」,只是企圖推卸其執法違法的法律責任而已。
李琴為此事於2021年5月20日向北京市西城分局申請信息公開,要求調查當年3月5日其在中南海周邊是否有非法上訪行為,是否如青埔分局筆錄中所寫的「被西城分局府右街派出所訓誡」?5月28日西城分局回覆:「你所申請的信息不存在。」
然而,即使北京公安機關信息回覆無此事件發生,2021年7月29日青浦分局仍然對李琴下了取保候審決定書。
宋嘉鴻表示,「李琴的案子主要是刑事拘留,最後構不上起訴,釋放她了。為了防止她再上北京,辦案警察對她做了取保候審。從法律上說,就是公安局還要偵查她的犯罪行為,因為有新證據才能送法院審理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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