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反送中」運動期間警方包圍理工大學,大批市民在油尖旺一帶聚集聲援校內抗爭者,爆發警民衝突,其中213人在油麻地被圍捕,當中11人今日(3日)被裁定暴動罪成,須還押至12月17日作求情,並定於12月31日與2名已認罪被告一併判刑。
11名被告為:李卓珩、陳駿煒、劉嘉樂、鄭家裕、廖卓賢、馬宇亮、謝澔庭、容家俊、勞尚文、梁楀燊和張賀琪。他們否認一項暴動罪,指稱他們於2019年11月18日,在窩打老道和咸美頓街之間的彌敦道一帶參與暴動。
區域法院暫委法官香淑嫻表示,相信無辜市民不會進入警方圍捕範圍,認為各名被告穿著黑色衣著,有頭盔、防毒面具、手套及護目鏡等裝備,是有備而來,蓄意與警方對峙,裁定他們暴動罪成立。
此外,李卓珩和馬宇亮分別被指管有雷射筆及汽油彈,被裁定「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名成立;陳駿煒和謝澔庭「管有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物」罪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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